新华社北京3月3日电(记者陈聪)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日前通告,标示为西藏神猴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5批次十三味菥蓂丸和山西黄河中药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藿香祛暑软胶囊不合格。
根据通告,不合格项目包括微生物限度、水分、重量差异、装量差异。
对上述不合格药品,相关省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企业暂停销售使用、召回产品,并进行整改。
食药监总局要求相关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有关规定对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在一个月内作出处罚决定。所有处罚均应处罚到相关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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