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计委印发了《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工作方案》,明确说明对于确有困难、出院时无法一次性结清自付费用的,可通过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延期、分期还款协议等方式,同时还提出有关定点医疗机构于今年4月底前全面启动“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工作。并明确新农合参保贫困住院患者,在所在县域内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相关入院手续,并签订“先诊疗后付费”协议后,无需交纳住院押金,直接住院治疗。(3月3日中国新闻网)
早在2013年,卫生部就开始在一些地区开始试点“先看病后付费”保险制度,使患者原来看病先自己垫付医疗费、之后再走医保报销程序变为医院先垫付医疗费、病人看完病只需交纳自己的那部分费用,其余的费用由医保部门直接支付给医院。如此一来,原来患者住院需要交一大笔押金,现在只需签订“先诊疗后付费”协议书就可以直接住院了。这次国家卫计委又专门印发方案,在全国全面铺开这一政策,应该说这是对传统医疗模式的创新和突破,它不仅可以解决群众“看病难”的问题,为患者节省大量时间,避免延误最佳抢救时间,且可以体现医疗机构对患者的尊重和信任,可以避免“见死不救”“没钱不治”等极端情况出现,有利于缓解紧张的医患关系。
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先诊疗后付费”的医疗服务模式虽然看上去很美,但执行起来恐怕还存在一些隐忧。如:在诚信体系不完善的今天,如果遇到不诚信的患者“逃费”怎么办?由此造成的损失若由医院承担会不会影响到医院的资金周转?所以,若想让“先看病后付费”不仅仅看上去很美,而是真正让老百姓长期受惠,实现患者、医院以及社保机构的多赢,则需要严格的制度设计,需要相关的配套措施予以保障。
首先,要深入开展诚信教育,针对不同的人群,分别采取集中培训、课堂教学、讨论讲座、典型示范等形式,在全社会大力宣传诚信道德规范和普及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全体公民的诚信意识和守法意识,加重“诚信”在广大公民心中的分量,使“讲诚信”的理念在全社会深深扎下根,从而使诚实守信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追求。
其次,要结合医疗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政府的兜底机制。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医院见死不救、没钱不看病、有多少钱用多少药之类的事件时有发生,为此延误了最佳抢救时间,没有使用最佳治疗方案……而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就需要政府结合医疗体制改革的深化,推进社保的全覆盖,并且提高报销比例。同时,对确因困难而无力支付需由个人承担的费用的,政府应该建立相应的兜底机制,既不能让老百姓看不起病,也不能让医院来承担相应的损失。
再次,要建立个人信用评估机制,对享受过“先看病后付费”就诊模式的患者,可根据其“后付费”的具体情况,给予不同的信用评级,并与贷款、就业、新农合等政策挂起钩来。对那些不守信用或者有恶意拖欠医疗费用的患者,可记入医院的“黑名单”,以后不再享受“先诊疗后付费”服务,营造“一朝失信,寸步难行”的氛围。同时,可辅之一定的法律手段,对恶意“逃费”的问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文/肖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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