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某私立学校的一个电子屏播放的招生广告称,“本校只招收父母是本科以上学历之家长”。意思说,只有父母都是本科以上学历的孩子,才符合招生条件。(3月5日《广州日报》)
招生牌上的语句都不通顺,我们不知道这所私立小学的教学质量是否浪得虚名?老师和校长又是何等学历,是否懂得“寒门生贵子、白屋出公卿”的古训?此举究竟是招学生,还是招家长呢?
公立小学也好,私立小学也罢,都属于义务教育阶段,都要遵守基本的教育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明文规定,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可见学校如此规定招生条件属于违规行为。
学历不等于能力早已成为共识,家长们的学历更不能代表孩子的学习能力。早在两千多年前,教育圣贤孔子就提出了有教无类、因材施教的教育思想,培养出大批名载史册的优秀人才,没想到21世纪的今天,还有学校和教育管理者抱着龙生龙凤生凤的落后观念,将低学历家长的孩子拒之门外,这是何等荒谬?
中国义务教育的强制性、公益性、统一性,是义务教育的三个基本性质,受教育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教育公平是和谐社会的基石。实现教育公平是建设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只招本科家长的孩子”招生新规是将个体的学历差异逐渐演变为教育特权差异,进而造成某种阶层公平缺失和教育公平异化。
“只招本科家长的孩子”的要求,看似私立小学的招生自由,实则是对低学历人群赤裸裸的歧视,违背现代教育的本真,折射我国基础教育资源不均衡,社会监管乏力的乱象,教育的歧视和不公不仅阻碍各阶层利益的有序调整,而且将不断拉大原有的贫富、地位差距,从而导致社会的不安定。而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健全人格和追求公平意识的现代公民,然而就在孩子们尚未进入校园之时,先要接受家长学历的挑剔筛选,凸显教育者的愚顽不化,这所小学的违规做法必须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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