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一健身会所停业
会员退款却找不到老板
事发海口佳心百货力美健身会 所辖区工商部门介入
会所法人代表称本月底前协调统一退款
“花了高价到健身会所办理VIP会员,如今,会所突然关门停业,老板失联,会员退款面临难题。”连日来,有海口市民投诉反映,他们在海口佳心百货11楼力美健身会所办理了会员,但该健身会所突然停业,他们花费高价办理的会员卡却无法得到消费和退款,投诉无门,希望维权。
事发后,记者通过工商部门联系协调,涉事会所法人代表答复称,将尽快依据会员消费凭证来协调退款事宜。
记者 石祖波 文/图
力美健身会所门口的停业告示。
一家四口5000多元办三年卡 才消费了半年多就遭遇停业
3月7日上午接到报料后,记者赶到海口佳心百货11楼力美健身会所现场走访发现,该会所大门已经关闭,门前摆放着一告示牌提醒该店“店面线路维修中,暂停营业”。当天上午,家住海秀东路附近的徐阿姨等人得知健身会所关门的消息后也赶到现场查看。
徐阿姨向记者反映,她家里总共有四个人都在力美健身会所办理了会员。去年5月份,她家里最开始只有一个人花费800元办理了会员卡,但后来会所的工作人员告知,多人同时办会员卡能有优惠,去年5月7日,她家里总共四个人花费5000多元,一起办理了3年的健身会员。
“我上次来健身还是去年的国庆节前后,当时,这里还是正常营业,但今年再过来已经关门了。”徐阿姨反映,她是通过其他一起健身的会员得到提醒,才得知这家会所关门停业的消息。
“那么,一下子花费5000元办理会员卡,而且一办就是三年,不担心出现风险吗?”对于记者的询问,徐阿姨反映,当时,该会所工作人员以“之前多年开得好好的,不会因为这么点钱就不办下去”等理由宣传推荐,还给予承诺。可没想到,办完三年会员卡,用了才半年多,这里就突然停业了。
工商所工作人员和佳心百货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
辖区工商部门介入调查 会所称将尽快统一退款
当天中午,记者联系到辖区龙华区工商所反映此事。该所相关工作人员随后赶到现场调查,佳心百货总经理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也到现场说明情况。
据佳心百货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杨海介绍,力美健身会所是春节前不久停业的。停业前,他们(物业方)强调要协调好会员赔偿等相关工作才离场。当时,会所方面表示同意。据龙华区工商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近期接到部分市民投诉该会所后,他们积极介入调查,目前已经联系上该会所法人代表。
当天中午,经龙华工商所工作人员联系,力美健身会所法人代表甘先生与记者取得联系。对于剩余部分会员要求退款事宜,甘先生表示,他虽然是法人代表,但会所经营涉及多名股东,他与其中几名股东还存在经济纠纷,目前正在协调当中。此前,会所停业后,是由该会所另一名股东在协调会员安置工作。当时他们提出直接退还剩余费用和安置到其他会所健身的两种解决办法,该股东曾向其承诺安置好后再退场停业,但对于目前仍有部分会员要求退款的情况,他表示将尽快与会员代表商议,争取本月底前,协调统一退款事宜。
对于具体的退款方式问题,甘先生当天答复称,该会所原有资料不全,要靠会员主动提供证据证明,最终要根据会员手中留存的与该健身会所签订的入会合同等资料作为凭证,并根据剩余消费时间来进行折算应退还金额,再予以退款。
20多名会员反映遭遇退款难 会所股东和法人都联系不上
那么这家健身会所是什么时候、为什么停业的呢?记者联系多名该健身会所的会员及佳心百货物业相关工作人员了解到,该会所是在去年春节前不久关门停业的。据徐阿姨介绍,去年12月份,当时她接到过会所工作人员打来的电话,对方告诉她会所可能关门的消息。
“当时有个工作人员联系我,说可以选择到旁边另外一家健身会所去健身,或者选择退还部分款项。可我向这个工作人员要求退款时,他说还需要进行登记,等登记结束后,会进行退款。可直到现在,钱一直没退成。”徐阿姨表示,事发后,她和其他多名会员多次拨打力美健身会所股东、法人和教练等工作人员电话,但都无人接听。
连日来,与徐阿姨一样,遭遇退款难的还有不少人。据向本报报料的王先生反映,连日来,经他们联系,已经有20多会员要求退款,他们已组建了一个微信群希望共同协商维权。
3月7日当天,记者通过报料人加入一个微信“退钱群”了解到,不少业主手上还有与力美健身会所签订的“会籍合约书”,以及该健身会所的VIP健身卡。此外,记者尝试拨打由会员提供的该健身会所股东和法人代表的电话,但反复拨打都无人接听。其中,两名股东电话均显示关机状态,法人代表甘先生的电话可以拨通却无人接听。
相关链接:
处置肉品掺假别止于停业整顿
海口城西路一液化气网点违规存放燃气瓶 被责令停业
停业整改罚款五千!琼山区查处龙之谷连锁海口文旺网吧
健身俱乐部名为装修实为停业 数百会员130万打水漂
浙江天台火灾调查:大火之后 汗蒸房全部停业
鸭肉冒充鹅肉 三家汉丽轩停业整顿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