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旅行社开发客源市场有奖励
留住游客每天可获奖40元
海口市旅发委7日在海口泰华酒店召开旅行社奖励政策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海口市旅行社开发客源市场奖励办法》。该办法已经市政府第十五届第63次常务会议通过,于公布之日开始实施。新的奖励政策把奖励对象范围由海口市的旅行社扩充到全省的旅行社及分社。
记者 张期望
新政策有效期三年
据了解,原《海口市旅行社开发客源市场奖励暂行办法》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至2015年9月1日起自行失效。现行《海口市旅行社开发客源市场奖励办法》有效期三年,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现行办法实施之前,对旅行社的奖励仍按原办法的奖励标准执行。
旅行社奖励政策目的是鼓励招徕旅游客源,延长游客在海口的停留时间,促进海口及琼北旅游发展;奖励办法主要针对旅行社企业招徕游客停留海口进行奖励扶持。2015年获奖人数150万人次,政府投入奖励金1400万元,平均奖励标准9.3元/人次;预计新政策实施后获奖人数200万人次,政府投入奖励金5000万元左右,新政策平均奖励标准25元/人次,每人次增加16元左右。将对旅行社企业做海口产品的积极性有极大的推动和刺激作用。
另外,新的奖励政策把奖励对象范围由海口市的旅行社扩充到全省的旅行社及分社。原办法奖励需要同时满足酒店住宿和景区游览两个要求才可以获得,新办法以“结果导向、终端控制”为新的奖励思路,抓住酒店住宿和景区游览两个消费终端,采用“住即奖、游即奖”的创新方式。新的奖励政策对旅行社获得奖励的条件和门槛有所放宽,如一日游、琼北游、邮轮游、高尔夫等专项产品的获奖限制条件均有所降低。
将激发旅游市场活力
新办法实施奖励政策后,旅行社招徕游客停留海口每停留1天平均可获得奖励40元/人/天。2016年海口游客人均消费为948.5元/人/天,政府投资40元,新增游客就可带来超过948.5元的旅游消费,投资回报率至少为1:24。
据介绍,新的奖励政策将降低旅行社运营成本,激发旅游市场活力。相对南部来说,海南北部景区少,旅行社利润少、成本高。因此,奖励政策的实施,配合美兰机场进出机票相对较低的优势,可以降低旅行社运营成本,提升旅行社在岛外开拓市场、招徕游客的积极性,从而激发海口市旅游市场的活力。
据测算,政府投入奖励金控制在5000万左右,可以带来游客总量达200万人次,比上年度新增游客50万人次,按2016年游客人均消费948.5元/天估算,旅游团队游客创造直接旅游收入18.97亿元,带动相关产业增收132.8亿元(旅游业每直接收入1元,相关行业的收入就增加7元)。
相关链接:
中国有望成为全球最大差旅市场 商务旅行是战略投资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