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9日,由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孙红霞等人诈骗一案,在该区法院开庭审理。起诉书指控:2016年3月,被告人孙红霞通过微信聊天搭识被害人余某并骗取其信任后,采用虚构事实等手段,单独或伙同陈某、孙某等人多次从余某处骗取钱款70余万元。
“我没骗他,这些钱是他应该给我的,是他心甘情愿给我的!”在公诉人周尊鑫宣读完起诉书后,孙红霞开始辩解,她和余某是情人关系,这些钱是余某自愿送给她的。
“你和余某是什么时候认识的?怎么认识的?”
“2016年3月,我通过手机微信‘附近的人’查找功能加了余某,然后微信聊天并发展成了情人关系。”
“你和余某认识的时候是怎么介绍你自己的?怎么会成了他的情人?”
“我告诉余某我叫孙红波,是开插座厂的。微信聊天知道他是开厂的,很有钱,那时候我又没什么钱,就和他发展成情人关系了。”
“从你认识余某到2016年9月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半年不到的时间,余某给了你70多万元,这些钱都是他自愿给你的?”
“是的,是他心甘情愿给我的!”
“心甘情愿?2016年5月,你骗余某说他给你买的戒指丢了要重新买,骗取余某承兑汇票4万元!”
“没过几天,你伙同陈某,让他冒充你丈夫,以余某与你的不正当男女关系导致精神损害需要补偿为由,骗取余某26万元!”
“6月,你找人假扮你娘家亲属,以你与余某的情人关系导致娘家人名声受损需要补偿为由,骗取余某15万元。”
“7月,你又说名下的宝马轿车发生交通事故需要赔偿,骗取余某20万元。还是7月,你虚构因婚外情被老公赶出家门,无处落脚需要租房,骗取余某5万元。”
“8月初,你虚构你怀了余某的孩子,要去医院打胎,骗取余某2万元。还是8月,你又伙同孙某,虚构你与余某的不正当男女关系导致离婚,并由孙某冒充中间人身份,出面要求余某予以补偿,意欲骗取余某30万元,但这次余某报警了,你未能得逞。短短半年时间,你找了那么多人,编了那么多个理由向余某要钱,你还说他是心甘情愿的?”
孙红霞沉默了。
“你这是在演戏!”随后周尊鑫向法庭出示了证人证言等全部证据。
“我原本只是觉得直接向他要钱不好意思,所以就编个理由要钱,哪想后来我赌博越赌越输,所以找他要钱就越要越多……”
“审判长、陪审员,孙红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进而使被害人余某产生错误认识并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孙红霞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6年12月29日,宁波市镇海区法院判处被告人孙红霞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吴旻)
公诉人简介
周尊鑫:法学学士,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员,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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