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
浙江省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安吉县天子湖镇溪港村党支部原书记姚伟江骗取拆迁安置奖金及房屋回购款问题。姚伟江隐瞒女儿不符合拆迁补偿政策情况,骗取安置奖金及房屋回购款5.05万元。2016年9月,姚伟江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退回违纪款。
2.嘉善县惠民街道横泾桥社区党总支原委员许士明滥用职权问题。2015年,许士明利用负责征地拆迁工作便利,滥用职权,通过私改青苗补偿登记数据等方式,为亲属谋取利益,共计2万余元。2016年6月,许士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退回违纪款。
3.嵊州市甘霖镇下沙地村党支部原书记商学良骗取侵占补偿款问题。商学良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坟墓迁移费1.2万元、侵吞塔基补偿款8300元。2016年9月,商学良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退赔违纪款。(浙江省纪委)
安徽省
安徽省通报5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泗县民政局殡葬管理所原所长彭增勇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财物等问题。彭增勇利用职务便利,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钱款共计20万余元、购物卡2.75万元和价值1.784万元烟酒等物品,为其提供便利;采用虚开办公用品发票、虚报车辆使用费等违规手段,侵占公款6万余元用于个人开支;其还存在乱收费及对抗组织审查行为。彭增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款被收缴,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怀远县古城镇东张村党支部原书记高法平违规为亲属申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高法平借用他人名义,违规为亲属申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5万元。高法平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3.南陵县三里镇新义村民兵营长秦茂华截留侵吞残疾人补助金问题。秦茂华利用为村民石某某申报残疾人补助金之便,多次截留该补助金共计4760元,其中4360元用于个人支出。秦茂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所截留补助金全部退还。
4.淮南市田家庵区曹庵镇宋王村党总支原书记徐长平、村委会原主任李孔双套取并私分集体资金问题。经徐长平、李孔双等人商议,该村以修路名义套取集体资金,作为农房改造辛苦费,村两委干部每人私分1万元。此外,2人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5.铜陵市义安区畜牧兽医局党支部原副书记夏保岩工作失职造成专项资金被冒领问题。夏保岩在验收血防工程过程中,未进行实际面积测量,仅凭目测和介绍即作出已完工证明,并在付款审批表上签字,造成49.9万元血防专项资金被冒领。夏保岩受到留党察看一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安徽省纪委)
福建省
福建省通报1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安溪县农机监理站工作人员李志伟违规套取农机购置补贴问题。李志伟单独或伙同他人,套取农机购置补贴72.36万元。2016年11月,李志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福建省纪委)
江西省
江西省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九江市濂溪区海会镇农医所原所长江玮侵吞新农合资金问题。2015年,江玮在任镇农医所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做假账侵吞新农合资金172.5万元。2016年12月,江玮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抚州市临川区嵩湖乡曹家村会计杨文高骗取蜜桔补贴问题。杨文高违规重复申报骗取蜜桔补贴资金2.16万元,并据为己有。2016年12月,杨文高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款被收缴。(江西省纪委)
山东省
山东省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兰陵县尚岩镇房建办原主任惠忠明收受钱款等问题。惠忠明利用职务便利,将5个不符合政策的搬迁村部分居民纳入危房改造户,致使专项补助资金被套取,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277.15万元;利用从事危房改造审批工作便利,多次收受他人钱款共2.5万元。惠忠明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2.滕州市滨湖镇望庄村党支部原书记满其军收受财物问题。满其军利用职务便利,为村民在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12人财物共计7.83万元。2016年5月,满其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已被追究刑事责任。(山东省纪委)
河南省
河南省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禹州市古城镇蔡坡村党支部原书记李建华乱收费问题。李建华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收取村民宅基地规划费共计5.85万元,用于个人开支。2016年6月,李建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虞城县城郊乡宋小楼村党支部原书记王广富侵占土地补偿款问题。2014年11月至2016年3月,王广富利用协助上级征地工作便利,私自领取村民土地补偿款174万余元,并将其中154万余元用于个人开支。2016年7月,王广富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河南省纪委)
湖北省
湖北省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黄石市西塞山工业园区大排山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名炜等人截留退耕还林补助资金问题。李名炜和村干部孙立旗、卢松林以统计数据遗失、无法合理分配为由,扣留农户银行卡和存折不予发放,截留退耕还林补助资金22万余元;3人还分别收受礼金1.6万元、1.3万元、1万元。2016年7月,李名炜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孙立旗、卢松林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公安县甘家厂乡财政管理所原党支部书记、所长甘士清套取国家种粮补贴资金问题。甘士清安排该所3名干部使用亲属身份证虚报复种面积1299亩,套取国家种粮补贴资金11万余元,账外用于财政所开支,其中9万元用于超标准、超范围接待费及交通费用,剩余资金用于政策规定之外不能报销的开支。2016年8月,甘士清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湖北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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