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9日电(记者李亚红、白国龙)傅成玉委员9日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作大会发言时说,当前国企改革有些普遍性、全局性的问题应引起重视。要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原则划分国企改革主体,落实改革责任;创造激励改革、保护担当的大环境;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上重点突破。
傅成玉指出,目前存在突出国资、国企监管改革,弱化国企自身经营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有的地方甚至用国资、国企监管改革替代国企改革。改革主体不清,企业改革缺少内生动力,导致了“上面想改很难改、企业想改不能改不敢改”的不协调局面。缺少保护企业领导者改革担当的环境,企业领导对改革顾虑较多。
傅成玉建议,要明确改革主体,突出改革重点。要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原则来划分国企改革的主体,落实改革责任。国有企业是国有资产运营的责任主体,应该成为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改革的责任主体,承担国企改革的主体责任。建议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要把涉及国企内部改革的权力下放给企业。
他说,要创造激励改革、保护担当的大环境。制定激励和保护国企领导大胆改革的相关政策,出台具体可行的容错制度。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上重点突破,建议扩大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企业范围,从现在的三级企业搞混合所有制试点,扩大到二级企业甚至企业集团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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