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3月11日消息(记者 李云川 实习生 云梦怡)10日上午,海南省社会治安保险试点工作会议在陵水召开。会上,陵水黎族自治县政府与中国人保财险海南公司正式签订了《陵水县2017年社会治安保险统保协议》,这标志着海南省社会治安保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并将在全省推广。
当日上午,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与中国人保财险海南省分公司在海南省社会治安保险试点工作启动会上,签订了《陵水县2017年社会治安保险统保协议》,由陵水县政府出资1060万元保金,为全市约8.85万户家庭购买家庭财产保险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同时,人保财险海南省分公司为陵水全县政法系统人员(含协警或网格员、三警部队全体官兵)、乡镇(街道)、村(居)干部提供每次最高300万元,全年累计3000万元的政法系统人员及镇村干部责任保障;为陵水辖区“两抢”案件受害人提供每人次最高3.5万元的救济救助;为陵水辖区突发事件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提供每次最高500万元,全年累计3000万元的救济救助。
据悉,社会治安保险是指通过乡镇街道、村(居)、社区或村民大会组织村(居)民自愿向保险公司购买社会治安保险,保险公司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提供社会公众保险保障;同时,提取部分费用用于群防群治的一种创新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模式。从去年10月至今年年底,琼海、临高、陵水等市、县作为试点,在全市、县范围先行试行,探索办法,完善提高,总结推广;儋州、屯昌、保亭等市县自选部分乡镇和农场,作为乡镇(农场)农村(场队)先行试点,逐步推开。
会议对全省推进社会治安保险试点工作作出了具体布置,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坚定信心,全力推进治安保险试点工作;二是创新办法,构建海南治安保险新模式;三是总结推广经验,拓展治安保险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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