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3月14日消息(记者陈小萍 罗津 通讯员李志刚)记者昨日(12日)获悉,龙华区生态环境保护局分别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海南建设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责令两家企业立即整改,并分别处以50万元的罚款。
自1月开始,市环保部门通过每天3次以上的定期巡查和不定期巡查方式,对美舍河周边500米污染源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定位拍照记录各个排水口、排污管,摸清污染源点位。日前,市区两级环保部门针对中海锦城外项目排洪沟排放白色石灰水问题进行调查。排查污水来源过程中,发现排洪沟附近有暗管,中海锦城项目生活区污水通过私设的暗管排入美舍河。根据相关规定,龙华区生态环境保护局对承建中海锦城项目的中国建筑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责令立即拆除暗管及排污口,并处50万元人民币罚款。
海南医学院职工经济适用房项目位于龙华区学院路东侧,由海南建设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承建。市区两级环保部门检查时发现,该项目工程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椰海大道地下市政管网,再通过山高南路地下管网排入美舍河。根据相关规定,龙华区生态环境保护局对承建公司海南建设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处以50万元罚款,并责令停止海南医学院职工经济适用房三期项目的建设,直至建设完成水污染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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