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记者从三亚市公安局获悉,近日,三亚一名女子因不满丈夫外借自家的商务车给朋友,竟然报假警说车辆被盗。经三亚警方全力侦查,真相终于水落石出,女子也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
三亚警方提醒,对拨打110取乐、滋扰公安机关工作秩序或谎报等行为,公安机关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依法严肃进行处罚,对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悉,3月9日13时许,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荔枝沟派出所接到事主刘某报警称,其在辖区师部农场某检测站的一辆商务骄车被盗,价值人民币约18万元。
接警后,荔枝沟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为进一步核实情况,警方再三跟报警人刘某确认其是否存在与他人有纠纷或朋友借车等情况,刘某均矢口否认,确定系被盗。
由于该警情涉案财务巨大,且现场取证困难,荔枝沟派出所随即启动刑事案件侦查机制,并积极联系市局相关部门进行协助,最终在市仔村发现该车的踪迹,警方随即在附近布控。
据办案民警介绍,经过3个小时的蹲守,警方当场抓获前来开车的张某。据张某交代,该车系报案人刘某的丈夫赵某借给他的。警方随即联系刘某和赵某前来配合调查。
经审查,报案人刘某如实供述了对其丈夫赵某借车给张某一事表示不满,便谎报车辆被盗,让公安机关惩罚其丈夫的违法事实。
由于报案人刘某(女,53岁)在公安机关让其仔细核实警情的情况下仍然固执报警称其车辆被盗,未将隐情说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依法对刘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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