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宽带被“插播广告”;买药信息遭泄露,6500元真药被调包成假药;婚礼录像没有声音,婚庆公司是否该为“失误”埋单?昨日,沈阳市消协曝光了2016年度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例。
案例1:安装宽带被“插播广告”获赔偿
2016年2月,消费者柳先生在沈阳某宽带网络运营公司办理了宽带网络服务业务,并签订入网登记和服务协议。协议中明确约定,宽带网络运行过程中运营商不得投放广告,但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运营商不定时插播广告。
经调查,该问题是因公司技术部门把关不严造成,最后经营者给予消费者退一赔一的赔偿。
案例2:买药信息泄露被不法分子钻空子
2016年11月,消费者张先生从北京一家药企购买了十盒药品,价值6500元,按照约定由快递公司送货并代收货款。收到药品后,张先生将购药款交给了快递员。但在回家拆掉外包装后,张先生发现包装内药品明显是假冒药品。
市消协接到投诉后,通过调查得知消费者的购药款仍然在快递公司,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与快递公司负责人联系,简明扼要讲清事实,要求将此购药款暂缓转账。同时立即与该药企沈阳分公司就此事进行调查了解,得知消费者的购药信息不知什么原因被非法窃取,不法人员进而冒充正规药品公司与消费者联系,将假药卖出。掌握真实情况后,市消协又与快递公司联系告知实情,要求其配合将消费者的购药款返还。快递公司积极配合并按公司程序进行启动退款程序,一周后将6500元购药款返还消费者。
案例3:购物撞玻璃门受伤获赔1万元
2016年5月,消费者蔡女士在沈阳某家居店购物之后,在出门时撞到该店面玻璃门上,导致右眼受伤,要求经营者给予赔偿。双方多次协调,经营者认为是消费者自己不小心造成的,没有给出明确的处理结果。
市消协通过调查得知,该经营者安装的玻璃门上及附近没有明显的提示标志,同时作为事故责任的另一方(市场主办方),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没有尽到检查义务,没有落实法律设定的安全保障义务。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商家一次性赔偿消费者医疗费、误工费、后期康复费用等共计1万元。
案例4:婚礼录像“失声” 婚庆公司埋单
2016年11月,刘女士为自己的孩子办理婚庆事宜,与某婚庆公司签订了婚庆服务合同并交纳了相关费用,婚庆公司按照约定履行了相关服务。但在婚庆结束后,刘女士发现婚庆仪式录像没有声音,双方私下协商赔偿未果,刘女士请求市消协帮助,要求婚庆公司赔偿相关损失。
经了解,刘女士得到的后期制作的录像没有现场声音,图像也不十分清楚,而且婚庆典礼中有些关键的场景也没有录到。婚庆公司的失误给消费者造成了无法弥补的损失,最后赔偿刘女士4000元。
案例5:超市出售过期食品 赔偿600元
2016年7月,消费者贾先生在某超市购买了8袋不同的干鲜食品,共计110元。回家后发现腐竹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另外一袋食品还有过期和生虫子的现象。经市消协工作人员调解,经营者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最后双方达成协议,超市赔偿消费者600元。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沈阳晚报、沈阳网主任记者 张晓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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