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3月15日消息(记者李珊珊)15日,海口网(微信号:haikouwang2013)记者从海南省教育厅获悉,为做好海南省2017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户籍或工作地在海南省内,截至6月30日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国家及我省规定申请条件,同时参加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合格证明》的人员,均可在4月3日至7月10日网上报名参与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时间为4月3日至7月10日,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申报。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申请人在同一年中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多申报无效。按照属地管理和认定权限,申报人员应结合自身情况选择相应认定机构,不可跨机构认定。户籍或工作地在海口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认定机构请选择本人户籍或工作地所在的区教育局;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认定机构请选择海口市教育局。
海南省教育厅现场确认时间为4月10日至7月12日,地点于海口国兴大道海南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市、县(区)认定机构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由各机构依据省教育厅现场确认时间内自行安排。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由海南省教育厅认定的,证书领取时间为2017年7月19日至7月28日;由市、县(区)教育局认定的,证书领取时间咨询所选认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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