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3月16日消息(通讯员陈创淼 记者王秋芳)近日,海口秀英区石山镇纪委对区纪委督办的扬佳村委会副主任陈香传参与违法建筑问题进行立案审查,并给予党纪处分,其违法建筑已被依法拆除。
据了解,2016年3月,陈香传在未取得报批手续的情况下,与其两个儿子擅自在村内一块土地上建房,镇城管中队责令停止施工未果后,将其违法建筑进行拆除。同年7月,陈香传向石山镇规划所申请报建。经规划所核实,陈香传申请建房的地块不在村庄规划范围内,对其申请不予受理并明确告知其该地不能建房。但陈香传在没有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仍继续在原地基上建了三层楼房,建筑面积达约430平米。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经石山镇纪委讨论并报镇党委批准,决定给予陈香传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其在2017年3月21日前自行拆除。2017年3月16日上午,陈香传配合拆除了该违法建筑。
据悉,该区在违法建筑整治攻坚行动中,向社会各界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严查共产党员、各级干部和公职人员违反“六不准”行为,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相关链接:
严格落实“六不准” 打赢整治违建攻坚战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