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一辆大货车“发疯”冲进海口头铺村,刮倒电线杆,撞坏33辆小车(此前报道:海口一大货车连撞30余辆车 交警部门暂未联系上肇事司机)。近日,海口龙华区检察院侦查监督局依法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取证,从严从快对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肇事司机王某(男,现年31岁,安徽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王某是在2014年2月拿到C1驾照的,并没有大货车的驾驶资格。在他的交代中,他个人驾驶大货车的时间却长达一年。2017年2月27日22时许,王某无证驾驶一辆红色重型货车沿海口市椰海大道自西向东行驶至原力加啤酒厂路段时,碰刮到路上的施工护栏。
事后王某并未停车报警,而是驾车往海口市龙华区头铺村逃逸。进入头铺村后,由于对村内道路情况不熟悉,王某撞倒了该村停车场的围墙,将路上限高栏及电线杆撞倒,在转弯时将一栋楼房的二楼阳台下端撞坏。由于村内道路狭窄,两旁均停放有车辆,王某驾车不顾后果,强行通过,陆续剐蹭、碰撞到33辆汽车,并将一辆对向行驶的轿车直接撞翻,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直到货车因撞到路边石墩被卡无法动弹,王某才弃车逃逸。
2月28日,王某在其叔叔的陪同下,向琼海公安局嘉积派出所投案。王某投案后否认肇事前喝酒、吸毒,交代称事发当天玩手机到凌晨4点,没怎么休息又驾驶货车。撞车时“脑袋一片空白”,担心被打才弃车离开现场躲了起来。
经查,这辆大货车是王某的父亲王某明的。王某明将这辆车交给王某管理,并雇佣了一名司机小张和王某换班驾驶该车。2月28日,王某明在联系不到王某,又在海口得知了王某驾驶货车撞了很多辆车的事,便与司机小张驾车一起去寻找王某,“想带他去自首”。王某的叔叔表示,王某为人随和,就是爱玩手机游戏。
经鉴定,33辆“遭殃”的小车共计损失达30万余元,其中最严重的一辆损失达7万余元。
王某无证驾驶大货车连撞33辆车一案情节重大,社会影响恶劣,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龙华区检察院迅速指派侦查监督局业务骨干提前介入,审阅案件相关笔录及鉴定意见等证据材料后,及时与公安承办人约谈,指出需要补强的证据,及时引导调查取证,同时为公安人员提供侦查方向,确保侦查活动依法顺利进行。该案报捕后,办案检察官加班加点审查案件,依法从严从快对本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王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疯狂司机为何涉嫌
危害公共安全罪
龙华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认为,王某驾驶大货车冲进头铺村时,一辆面包车正在卸货,道路对面也有车辆停放,中间过窄无法通行,王某先停车查看路况,后加速碰撞,其行为明显是故意而非过失。而且王某在村内已经撞倒了限高杆、电线杆后,又不计后果在村内道路上横冲直撞,其主观上对危害后果持放任态度,故其行为不应认定为交通肇事罪。王某驾车多次发生碰撞,仅对被害人车辆造成的损失价格就达30万余元,其行为明显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同时,王某在没有取得货车驾驶资格的情况下,长期违法驾驶货车,在2017年2月27日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进入头铺村后,置村内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于不顾,继续驾车在村内道路上横冲直撞造成33辆车被撞,还撞倒限高杆、电线杆、围墙、民房二楼阳台,虽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对村内不特定多数人的财产造成了现实的危险,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其行为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王某的行为同时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因两罪同犯从其重,故龙华检察院对王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做出批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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