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3月17日消息(记者吴思敏)16日,记者从海南省教育厅获悉,为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非义务教育贫困生资助,从2017年春季开始对建档立卡贫困生增加资助金额:幼儿园每人每年由原来的750元提高到1750元;普通高中每人每年由原来的2500元增加到3500元,同时增加住宿费和课本费1000元;中职每人每年由原来的2000元增加到5500元,课本费400元。
去年投入八亿多改善办学条件
据介绍,截至2017年1月底,全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10.3万人,在校生约占1/5。据初步统计,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文化程度为初中、小学、文盲及半文盲的占52.1%。
从2008年开始,省教育厅至今已经投入近14亿元,建设了24所思源实验学校,14所教育扶贫移民学校,共提供了5.5万个优质学位。2012年继续实施思源实验学校拓展项目,拓展约1.1万个优质学位。
2016年投入8.8亿元实施全面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项目。提高贫困村教师生活待遇,安排贫困地区教师每人每月300元专项津贴,优先建设贫困地区教师周转房,落实乡村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聘任政策。向农村贫困地区安排特岗计划教师270名。实施“一县两校一园”优质教育资源引进工程,每个贫困市县都要至少引进打造一所高质量中学、小学和幼儿园,今年已引进或正在洽谈的合作办学项目共计46个。
完善建档立卡非义务教育贫困生资助政策
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省教育厅实现建档立卡义务教育阶段“衣食住行学”政府托底资助,实现学生“四免四补”,即免学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住宿费,补贴伙食费、校服费、学习资料费、交通费。对5个国家级贫困县义务教育阶段每名学生每年发放营养餐补助800元。
对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省教育厅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非义务教育贫困生资助政策,从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学杂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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