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7日从海南省住建厅获悉,2017年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已经下达到各市县,今年全省棚户区住房改造开工34145套,公共租赁住房基本建成2983套。
今年全省棚户区改造计划是棚户区住房改造开工34145套(户)。其中承担国家计划25108套(户):城市棚户区22418套(户);国有工矿棚户区447套(户);垦区危房2243套(户),各市县应确保完成国家计划并力争完成省指导性计划。
今年全省棚户区住房改造要基本建成14277套,各市县要尽快合理界定本地区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落实土地和资金,制定方案和倒排工期。列入2017年的项目原则上6月底前不应低于70%,9月底前100%开工。
商品房住房库存量大、市场房源充足的三四线城市和县城棚改基本实现货币化安置,采取货币补偿、政府收购房源、组织居民自主选购商品房等形式,满足棚户区改造居民多样化的安置需求,打通商品房与棚改安置住房通道。
公共租赁住房基本建成2983套,2013年底前政府投资开工建设的公租房,原则上2017年底前90%以上要完成分配;2014年开工建设的公租房,原则上2017年底前85%以上要完成分配,依照规定盘活的公租房相应予以调整。还要着力解决公租房竣工验收备案一年以上未分配、因配套设施不全影响交付使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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