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口市委、市政府、市“双创”工作指挥部和市公安局的统一部署,结合全国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为顺利完成“双创”决胜年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交通秩序整治标准,以坚决的态度、超常的措施和过硬的担当,在2017年全年,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开展交通乱象治理,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严管重罚”,采取“下重拳、出重手、用重罚”的“三重”原则,采取日常整治和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全力整治、全面遏制交通违法行为,努力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整治时间为:从即日起每天7:30至23:00,采取集中整治、日常整治和夜间整治的勤务模式。
整治重点为:(一)电动自行车“九不准”。电动自行车占道行驶、闯红灯、逆行、超标车上路、违规载人、超限载物、手持或加装遮阳伞、违规停放、非法营运。
(二)八大不文明交通行为。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乱鸣喇叭、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车窗抛物、驾驶时拔打接听手持电话、机动车路边随意停放、机动车不礼让行人、机动车随意变道。
(三)七大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酒后驾驶、毒后驾驶、无证驾驶、货车超载超限、客车超员、疲劳驾驶、危化品运输车违反安全规定行驶。
(四)六大突出交通乱象。
(五)五类重点车辆。“营转非”客车、货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农村面包车。
(六)四类严管道路。主干道、次干道、商业大街、背街小巷。
(七)行人三不准。行人不准乱穿马路、不准闯红灯、不准翻越护栏。
整治措施为:“三个严格、四个一律”一、严格查处各类交通乱象,依法采取当场查扣、现场拖移、现场处罚等措施,加大交通整治工作力度。二、严格违法驾驶人、行人宣传教育机制,通过现场学习宣教,媒体公开曝光、网上预约考试、录入诚信档案等措施,加大对违法驾驶人、行人的法制宣传、学习教育力度。三、严格依照车辆登记信息对非法改装货车进行切割拆除,恢复原状,切实清除非法改装货车违法超载行驶的安全隐患。四、坚持做到“四个一律”,对能处罚的一律不予以现场教育;对能处罚记分的一律处予记分处罚;对妨碍公务、暴力抗法的,一律依法严惩严处;对交通违法行为,一律实行顶格处罚。
整治目标为:“四个显著”,做到“见违必纠,纠违必处,处罚必严”,形成严管重罚的高压整治态势,以达到交通违法纠处率显著提高、遵法率显著提升、道路设施和信号系统完好率显著提升、道路交通秩序和通行能力显著改观“四个显著”的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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