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安岳县的一对“85后”闹离婚,却被法院“叫停”。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从资阳市安岳县人民法院获悉,3月8日,针对这对夫妇提出的离婚诉讼,法院发出“离婚冷静期”通知书,限定这对夫妻冷静3个月,期间不得向对方提出离婚。
据了解,这也是四川省首份公开报道的“离婚冷静期”通知书。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初,全省27个中级人民法院、基层法院或法庭展开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以发“离婚冷静期”通知书的方式,避免一些夫妻的情绪化离婚。
夫妻因琐事离婚 法院喊停
今年2月,安岳县一名年轻女子前往法院提起诉讼,提出与丈夫离婚。主审法官李洪婷介绍,经法院调查,这对夫妇均为“85后”,结婚后因带小孩等琐事经常发生纠纷。此前,因为琐事吵闹打架后,女子还离家外出。在女子外出务工两年后,便回到安岳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审理中,法院了解到,这对夫妻平日里发生纠纷,主要原因在于双方年轻、脾气大,都坚持自己的个性。“审理过程中,女方有了放弃诉讼的意愿,只是男方比较冷淡。”李洪婷说,为此,法庭认为双方离婚可能是出于一时冲动。
审理结束后,法院结合正在开展的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决定对这对夫妻发出“离婚冷静期”通知书。
3个月内不得提出离婚
安岳县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庭长蒋新儒介绍,自去年开展试点以来,全省并无“离婚冷静期”通知书的参考文书。为此,他经过一天时间仔细推敲格式和措辞,最终形成“离婚冷静期”通知书。“通知书中,我用了大段的文字来劝解这对夫妻,特别是提到双方的小孩,言辞恳切,希望这一点能挽回双方的婚姻。”
蒋新儒说,“离婚冷静期”通知书要求双方在冷静期内应保持镇静和理智,三思而后行,并限定双方在3个月内不得向法院或民政部门提出离婚。“冷静期满前7日内,双方可根据情况向法院申请适当延长。冷静期内,若双方已和好或达成一致意见,也可到法院签署协议书或申请撤回起诉。”
全省27个法院法庭试点
蒋新儒介绍,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中,有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稳定等改革目标的相关要求。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初,全省27个中级人民法院、基层法院或法庭展开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为了让离婚案件的效率和效果更好结合,可以发“离婚冷静期”通知书的方式,避免一些情绪化的“鲁莽离婚”。“通知书就是给双方一个冷静期,让双方在冷静期内充分考虑离婚对家庭、小孩和父母的影响。” “虽然冷静期看起来是一个新概念,但在具体司法实践中,其实并不陌生。”接受成都商报记者采访时,省律协民商委副主任,资深家事律师张承凤表示,“离婚进入司法程序后,离还是不离,法官考量的主要标准就是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现实生活中,第一次起诉判离的可能性其实不大。等到第二次起诉,离婚的可能性则大大增加。而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这意味着,第一次没有判离到第二次起诉,中间至少需要6个月。这6个月,事实上也就充当了冷静期的功能。”
成都商报记者 姚永忠 张柄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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