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口市琼山区纪委对琼山区人民法院副科级干部胡德强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胡德强在担任琼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期间,违反廉洁纪律,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收受他人财物。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琼山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给予胡德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已全部收缴。(琼山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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