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家住渝北区的24岁董女士决定,买一只小猴子当宠物养。
通过添加一段宠物猴子视频上留下的微信,董女士获得卖猴人的联系电话。按对方要求,先通过微信发红包650元作为定金,就能收到空运来的小猴子。听对方说猴子要进行检疫,还需要付款3700元,董女士又用微信转去3700元。对方再次表示,猴子检疫完成后就立马发空运过来。
3月17日,一个自称是快递公司工作人员的人添加董女士微信。对方说,还要给猴子打疫苗才能运过来,费用2000元。董女士又通过微信转去2000元,不料等到次日,还是没收到空运猴子。
董女士找到卖家,对方称可能是没给猴子买保险金,所以快递公司没发货。猴子保险金4000元,收货后12小时退还。于是,董女士又转去4000元。
没想到的是,对方收到这笔钱后把转账信息删除后的聊天记录截图发给她,声称没收到保险金,要她再转4000元。
董女士这才怀疑对方是骗子,马上向渝北区公安分局两路派出所报警。目前,该案正在侦办中。
警方提醒:类似私自买卖国家保护动物属违法行为。因为,饲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以下的猴子,需到当地林业部门办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以及相关手续。另外,猴子是一种情绪波动很大的动物,笼养失去了宠物意义。牵养需要驯猴技巧,否则容易发生逃跑和伤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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