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购房信息 诈骗3000万
嫌疑人当庭辩护称:双方是借贷关系
本报讯(记者刘苏雅)通过自己闺蜜,孟某结识了某公司老板杨某,并称可以通过买卖房产为其赚取差价。利用这种方式,孟某骗取杨某钱款上亿元,案发时,孟某仍有3000余万元钱款尚未归还。今天上午,本案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孟某和王某是大学室友,两人关系十分要好。2003年大学毕业后,孟某一直在从事金融相关的工作,在一次跳槽过程中,孟某从王某处得知,王某的老板杨某在做房地产生意。
由于孟某在上海工作,她便通过寻找上海本地低价房源,提价卖出并赚取差价的方式与杨某展开合作。2013年,杨某进行了第一笔投资,给孟某提供了200万元购房款。
孟某说,寻找房源的工作由自己负责,而好友王某负责居间沟通,购房材料都是经王某交给杨某。杨某确认材料无误后,会将房款汇给孟某,每套房屋的利润,孟某可以获得其中的三至四成。
由于孟某与王某是闺蜜,杨某对孟某十分信任。然而,杨某先后在孟某处“投资”了二十余套房屋,但其中仅有一套房屋是真实存在的,其余房屋的全部材料均是孟某伪造。
通过以购房人的身份咨询房屋中介,孟某可以轻易获得卖房人的个人信息、房屋地址及房产证编号,而“出卖”时,购房者的信息来自孟某的朋友和员工。虽然整个买卖过程的信息看起来天衣无缝,但交易并没有实际发生。
两年间,杨某汇来的购房款除被用来弥补前次虚假交易产生的“利润”外,均被孟某用来进行期货交易,并用于个人消费,购买豪车及奢侈品。孟某说,她是想利用杨某的资金自己经营,等赚了钱再归还杨某。但在期货交易中,孟某赔了几千万元。
多套房屋的钱款迟迟不能到位,让杨某起了疑心,直接来到上海找到孟某要求看房,但孟某并无法提供这些房源。
从银行流水上看,杨某为孟某汇款总额达一亿余元。但在被警方抓获时,孟某的个人账户内仅剩下20余万元,仍欠杨某3000余万元未归还。北京市三分检以孟某涉嫌合同诈骗罪将其起诉至法院。
法庭上,孟某称自己伪造房产信息,是按王某的指示进行的。孟某称,2013年自己刚刚离异,还带着一岁多的孩子,当时是王某为她找到了工作。当时,王某称公司需要一批上海的房产资料,孟某便帮她搜集,没想到成了现在这样的局面。“这样一个对我和我全家有救命之恩的朋友,不管怎样,我不会对她有恨意。”孟某认为,王某将责任都推给自己,是不符合事实的。
孟某说,作为一个房地产公司负责人,杨某不可能仅凭几份伪造的材料便相信自己,而居中操作的王某到底如何操作的,她并不了解,自己与杨某只是借贷关系。“我愿意用自己的全部财产偿还被害人,但欠款和刑事责任是两码事。”
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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