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车祸后一直卧床的刘万才。 张瑾娴 摄
中新网呼和浩特3月21日电 题:内蒙古醉驾司机车祸殒命 被撞小贩丧失劳动力举债度日
作者 张瑾娴
2015年5月的一个傍晚,39岁的刘万才拉着一山轮车的鲜红大枣,在110国道缓缓行驶着。天刚黑,他打算看到沿路的村镇就停下来,安顿食宿。
这条国道是他经常走的。从包头批发上红枣,在周边旗县村子贩卖,有时候他会走远一些,去往邻市呼和浩特。包头方圆一二百公里,哪儿有买卖,他就去哪。
夜色渐浓,刘万才到了呼和浩特市土左旗。就在他结束这天路途、即将能吃口热饭的时候,一辆对向车道的轿车向他冲撞过来,人车翻落,红枣四散。
不久,被撞懵的刘万才清醒过来。他慌忙拨打120去往土左旗医院接受救治。但因受伤严重,随后转院至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后来,刘万才得知,撞他的男司机叫王满红,土左旗人,事发时为酒驾且无驾证,当场死亡。
尽管刘万才活了下来,但境况不佳。在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医生让他准备15—20万元(人民币、下同)的治疗费用,这让他无法接受。从山东来内蒙古包头打工的七八年里,家中精打细算攒下几万元,这点钱杯水车薪。几经盘算,他转院到包头市一家私立骨科医院治疗,一来相对便宜,二来离家近些。医院诊断,刘万才的伤情为:双股骨干骨折、右膝部开放伤、右髌骨粉碎性骨折、右膝交叉韧带损伤。
这场事故,交警部门认定王满红承担全部责任,刘万才无责任。但是王满红人已去世,事故赔偿该找谁要?对法律一知半解的刘万才找了律师,决定通过法律手段诉求王满红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承担赔偿责任,各项费用共计19万余元。
2016年1月18日,土左旗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
法院查明,王满红驾驶小型轿车(车主为王满红女儿)在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了交强险和100万元第三者责任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有效期内,因王满红饮酒并且未取得驾驶证,故保险公司应在其交强险责任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商业险范围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认为,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王满红的妻子张凤兰及子女应当在继承王满红遗产范围内承担赔偿原告损失的民事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刘万才各项费用合计94797元;张凤兰及其子女赔偿刘万才各项费用合计55798元。
然而,除了拿到保险公司的赔偿款,刘万才并没有联系到被告张凤兰一家人。
“一年了,打电话不接,发短信不回。”刘万才说,事故以来,他无法站立,出门需要轮椅,更别说去找被告要钱。
采访中,记者电话联系到张凤兰,听到谈这个案子,张凤兰声音里带着哭腔:“老公都死了。”50岁的张凤兰重复着,几次表示家在农村,女儿嫁人、儿子没有工作,没有能力履行对刘万才的赔偿。
此种情况,土左旗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表示,被告不履行判决中的给付金钱义务,原告刘万才可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刘万才称,事故后自己一直卧病在床,2017年春节时做了植骨手术,随后胰腺炎病发,再次前往呼和浩特住院。三番五次的治疗、极不方便的奔波,让他无暇、无力去法院申请执行,“就盼着自己赶紧好了,再去要钱。”
实际上,一直难以康复的刘万才所欠的外债已远不是被告五万余元欠款能解决的。“保险赔的钱、家里借的钱,都不够花销,妻子全天在家照顾我,不能打工赚钱,女儿还在上学。这两年没有经济来源,生活和治疗的费用都是借款、贷款。”刘万才说。
刘万才妻子告诉记者:“最难的时候,一家人商量过让15岁的女儿不再继续上学,家里多一个帮手,后来还是没忍心。以后他爸爸如果好不了,可能也只能走这条路。”
几天前,深陷困境的刘万才无奈请求房东帮助,带着妻子坐火车去土左旗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的申请。“只希望法院能把这五万多元要回来,够还一部分的账,以后该怎么过,难说。”在昏暗的出租房里,刘万才低声叹息。(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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