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廊坊市官方21日通报,该市将于3月22日起正式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该市将实行区域性住房限购和差别化住房信贷及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限购区域内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且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
   
 您当前的位置 : 社会新闻>

燕郊香河楼市限购:外地居民限购1套房 首付50%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时间:2017-03-21 19:56

  中新网廊坊3月21日电河北省廊坊市官方21日通报,该市将于3月22日起正式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该市将实行区域性住房限购和差别化住房信贷及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限购区域内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且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

  《意见》指出,实行住房限购的区域为廊坊市主城区(含广阳区、安次区、廊坊开发区)、三河市、大厂回族自治县、香河县、固安县和永清县。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且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本地户籍居民家庭购买第1套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对拥有1套住房的本地户籍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对引进的外来人才、取得居住证且自申请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廊坊市累计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的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凭有关证明文件参照执行本地户籍居民家庭购房信贷政策。

  另外,《意见》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实行差别化要求。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至30%;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至60%;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暂停受理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继续实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放款轮候制度。

  购房时间认定,以在本地房地产主管部门信息系统网签购房合同的时间为准。

  据了解,廊坊市上一轮房地产市场限购调控于2016年4月1日发布,出台九项措施稳定环京区域房价,仅包括廊坊“北三县”和固安县。而此次实行住房限购的区域在三河市、大厂回族自治县、香河县和固安县等环京四县的基础上,扩大范围再加入房价上涨幅度较快的廊坊市主城区(广阳区、安次区、廊坊开发区)和永清县。

 

相关链接:

燕郊房产落宗难题背后:房价从4000元升至25000元
国土部回应燕郊房屋产权一事:高度重视 现正解决
河北燕郊部分房产产权缩水 彰显地方土地使用乱象
河北燕郊多个小区业主面临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问题

  

相关链接:
河北燕郊多个小区业主面临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问题
河北燕郊部分房产产权缩水 彰显地方土地使用乱象
国土部回应燕郊房屋产权一事:高度重视 现正解决
燕郊房产落宗难题背后:房价从4000元升至25000元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 [编辑:陈晓丹]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日报海口网入驻“新京号”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多彩节目,点亮缤纷假期!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新年音乐会将于2024年1月1日举办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招才引智专场诚意揽才受热捧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获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灾后重建看变化·复工复产
圆满中秋
勇立潮头踏浪行
“发现海口之美”摄影大赛
     
     
     
排行
 
旅客注意!海口美兰机场T2值机柜台17日起调整
寻旧日时光 海口部分年轻人热衷“淘”老物件
海口:云洞衬晚霞 美景入眼中
嗨游活力海口 乐享多彩假日
海口:城市升腾烟火气 夜间消费活力足
海口:长假不停歇 工地建设忙
市民游客在海口度过美好假期
2023“海口杯”帆船赛(精英赛)活力开赛
海口天空之山驿站:晚照醉人
千年福地寻玉兔 共庆海口最中秋
 
|
|
 
     www.hkwb.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海口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复制或转载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21001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898—66822333  举报邮箱:jb66822333@163.com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0160号

  琼ICP备2023008284号-1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