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同学约出去上网,却遭人殴打拘禁,还被迫写下30万元的欠条,对此,王小华又疑惑又气愤。警方介入后,事情这才水落石出。原来,从王小华被约出去上网开始,他就落入了陷阱,看似义气的老同学,其实是助纣为虐的帮凶。日前,上海市嘉定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对阿龙、邓乙、刘丙等四人批准逮捕。
2016年11月11日下午,王小华被大学同班同学刘丙约出去上网。不一会儿,刘丙的朋友邓乙也加入他们,就在三人玩得正投入时,一个微胖的男子走近王小华,二话不说打了王小华两巴掌,还没等王小华反应过来,对方就恶狠狠地说:“躲了我这么久,你欠我的钱想什么时候还呢?”王小华一时蒙了。对方带有两名同伙,三人强硬要求王小华和刘丙随他们走。王小华虽不情愿,但面对凶神恶煞般的三人,一时害怕,只好跟他们走。而刘丙也没有抗拒,一同被带走了,邓乙则一个人默默离开了。
王小华的顺从并没有换来对方的善待。大约半小时后,王小华和刘丙被带到一个饭店的包厢,对方不由分说对王小华一阵拳打脚踢,并言语恐吓。后来他们又被带到一处废弃厂房,两人均遭打击,对方三人还始终辱骂王小华,甚至用电击棒电击他,并声称要讨还30万元。之后,对方又陆续换了几个地方,每到一处,王小华都被看管起来,他的钱包和手机也被没收了。趁看管的人不注意,王小华曾示意刘丙去打电话求救,但刘丙表示“太害怕”,不敢联系外界。
到了11月12日凌晨4点多,王小华被殴打折磨得受不住了,终于松口,写下30万元的欠条,摁下手印,对方这才放他们离去。王小华回家后和父亲说了这事,父亲当即报警。
案件很快被侦破,真相水落石出。拘禁王小华的微胖男子叫阿龙,不过这事不是他一个人的主意,而是阿龙、刘丙、邓乙三人联手的结果。王小华怎么也想不到,一同被囚禁的同学刘丙竟然是阿龙的同伙。刘丙将他约出来,就是为给阿龙作案提供便利。
原来,刘丙和邓乙是好哥儿们,而邓乙又与阿龙相熟。2016年11月,邓乙找到刘丙,声称王小华欠阿龙的钱,希望刘丙能将王小华约出来,帮阿龙把债要回来,刘丙没多想就答应了。
11月11日这天,刘丙顺利约出了王小华,收到消息的邓乙、阿龙也陆续来到网吧,之后就发生了王小华被打的一幕。刘丙之所以陪王小华一同被拘禁,一是为了保险起见,安抚王小华的情绪,二是以免王小华起疑。而邓乙,看似没什么存在感的他,其实是一个重要角色。据阿龙供述,他是经人提点,才将主意打到家境不错的王小华身上,而这个人就是邓乙。邓乙还将刘丙介绍给他认识。而据刘丙供述,邓乙因与王小华不熟,才拜托他帮忙,他为了哥儿们义气,答应了,不过作案过程中演戏的招数、桥段都是邓乙设计的。
在案件审查过程中,邓乙把自己撇得一干二净,只承认自己给他们送过几次饭。但在确凿的证据面前,他的辩驳显得无力。检察官最终认定,本案系共同犯罪。邓乙虽不直接参与拘禁、看押、殴打被害人,但他主动提出帮助阿龙向王小华逼债,积极预谋;二是在明知王小华会被带离网吧要债的前提下,仍通过刘丙将王小华诱骗至指定地点,为阿龙将王小华带走拘禁提供便利;三是与刘丙“演戏”,佯装不认识阿龙,多次至拘禁现场安抚王小华,以防他反抗。据此,可认定邓乙的行为已涉嫌非法拘禁犯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刘丙、邓乙、阿龙及其两名同伙共五人,非法拘禁他人,致人轻伤,刘丙等四人均已被批捕,尚有一名阿龙的同伙在逃。
(童画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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