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振兴又出新招!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部分省市对口合作工作方案》,明确辽宁省与江苏省,吉林省与浙江省,黑龙江省与广东省;沈阳市与北京市,大连市与上海市,长春市与天津市,哈尔滨市与深圳市建立对口合作关系。
国家发改委政务大厅。中新网记者 李金磊 摄
国家发改委振兴司有关负责人21日在新闻通气会上表示,对口合作是一种新型跨地区合作模式,不同于对口支援、帮扶和扶贫。
该负责人说,要坚持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市场化运作促进生产要素和产业有序、科学转移,吸引更多的项目、投资在东北地区落地。
据介绍,在合作目标方面,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对口合作取得实质性成果,包括建立工作机制、构建起多层次的合作体系、形成干部交流和人才培训机制、共建若干合作平台、实施一批标志性合作项目等。
上述负责人强调,要注重发挥对口合作省市的比较优势,扬长避短、扬长克短、扬长补短,实现南北联动、协同发展。
“既要有项目产业等‘硬合作’,更要有干部挂职培训、先进经验借鉴、思想观念和发展理念的学习、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的‘软合作’。”上述负责人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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