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长沙3月23日电(记者傅煜)省长“挂帅”出任总河长;建立“一河一考核”,对每名河长工作“一月一晒、一季一督、一年一考核”的严格考核机制。记者23日从湖南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湖南将坚持流域与行政区域相结合,推行省、市、县、乡四级河长制,今年的目标是全面建立河长制责任体系。
地处长江中下游的湖南水系发达,河网密布,拥有湘、资、沅、澧“四水”,被誉为“长江之肾”的中国第二大淡水湖洞庭湖。境内5公里以上河流共有5341条。
湖南省委、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加强水资源保护、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六项主要任务,目标是力争到2020年,湖南全省用水总量控制在350亿立方米以内,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92%以上,河湖水域面积保有率不低于7%,湘江、资水、沅水、澧水干支流及洞庭湖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90%,地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全省森林覆盖率稳定在59%以上,湿地保护率稳定在72%以上。
该意见明确,湖南省委、省政府成立河长制工作委员会,省长许达哲担任总河长,省政府常务副省长陈向群及分管水利副省长戴道晋担任副总河长,并分别担任湘江、资水、沅水、澧水干流和洞庭湖(含长江湖南段)省级河长。河长制委员会成员由湖南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水利厅等21个单位主要负责人和14个市州河长组成。各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该行政区域内河长,同级负责人担任相应河流河段河长。
“要实行‘一河一河长’、‘一河一档案’、‘一河一策略’、‘一河一亮点’、‘一河一考核’。”对于湖南推行河长制的具体举措和步骤,湖南省水利厅厅长詹晓安表示,在整个体制建立起来,明确各级河长的责任后,湖南将探索对每一条河、每个河段存在的不同问题、不同症结采取不同治河策略,同时利用“考核问责”和“奖优罚劣”的工作杠杆,强化地方政府河湖管理保护的主体责任,调动相关职能部门河湖管理保护的主动积极性。
目前,湖南省、市级河长名单已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县乡级河长名单将于4月底前全面公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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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开局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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