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首个人体器官捐献纪念广场落成,人体器官捐献者家属献花。 周娴 摄
中新网龙里3月23日电 (记者周娴)3月23日,贵州省红十字会人体器官捐献纪念广场落成暨人体器官捐献缅怀纪念活动在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龙里县龙凤园陵园举行。
为弘扬人体器官捐献的崇高精神,贵州省红十字会与贵州省龙凤园陵园携手,在龙凤园内无偿提供600平米土地,为贵州省人体器官捐献者建立贵州省首个缅怀纪念场所。
“器官捐献,是一种生命分享之美,让生命更加璀璨,社会更加文明。”贵州省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尹秋莲在缅怀活动上呼吁社会各界给予器官捐献事业更多的支持与帮助,让生命在奉献中延续。
贵州首个人体器官捐献纪念广场落成。 周娴 摄
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陈晓宇告诉记者,捐献人体器官就是选择另一种方式“活”下去,在有生之年,许下一个“看不见”愿望。在陈晓宇的号召下,他身边已有7位朋友成为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
据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3月12日,已登记器官捐献志愿者22万余人,已见证成功捐献10850例,已救治器官衰竭患者29850名。
2013年贵州省红十字会启动了人体器官捐献工作,2015年11月1日,《贵州省人体器官捐献条例》正式施行,为贵州省人体器官捐献及相关活动提供法律保障。贵州省注册登记捐献志愿者736人,实现捐献11人,捐献器官31个,挽救了31名器官衰竭患者生命。
贵州省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表示,器官捐献过程非常严谨,个人可在生前通过书面申请器官捐献登记,也可登录“器官捐献志愿者登记网”或者联系当地的红十字进行登记,登记只是一个意愿表达。公民逝世后,经严格的医学评估,如果适合器官捐献,首先核实志愿登记信息,然后以书面形式征求家人的意见,获得同意后,实施器官获取,并恢复遗体原貌。如果家人不同意,将不能进行器官捐献。
在中国,每年约有30万人因末期器官功能衰竭需要移植,仅1万多人得到移植,供需比例为1:30。(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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