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庭审现场。 钟法供图
中新网杭州3月23日电 (见习记者王刚)“事已至此,没有后悔药了,这个事情对我是巨大的良心谴责,”23日,浙江男子俞海民站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供述自己14年前犯下的持刀杀人案。
2003年8月14日,在杭州务工的俞海民持水果刀进入杭州某小区一幢别墅内盗窃,并连续杀害3名居民。事发后,尽管俞海民低调行事,可还是在2016年被警方抓获。
14年来,该案的发生让俞海民刻骨铭心,“杀人的时候脑子是一片空白,但是事后自己很清醒。”
俞海民供述称,事发当晚,自己沿着钱塘江散步,不知不觉行至事发小区并进入。
“我以前没有做过什么恶事,但那一次好像是中了邪一样,进去之后就产生了不好的想法。”俞海民进入花园之后,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撬门进入一幢别墅。
俞海民在该别墅沙发、书房等区域坐了许久后,摸黑进入该户人家保姆的房间,在将摸到的裤子放回原处时,被醒来的保姆发现。对方激烈抗争时,惊慌的俞海民将水果刀刺向保姆,而在一旁哭闹的4岁孩童最终也未能幸免。
“我觉得我当时已经丧心病狂了,见人就捅刺,不管是男是女是老是少。”在另一个房间内,一名老人还没来得及说话就被俞海民杀害。
后俞海民对老人身旁一16岁的女孩说到,“你放心好了,你不要怕我,我不会杀你!”而该女孩也成为本案中唯一的幸存者。
俞海民一心只想要钱,女孩拿出的项链也被其拒绝,随后两人一同拿菜刀去撬保险柜。
天亮时分,俞海民对女孩说:“记住我的脸,以后找我报仇!”两人走下楼梯后,俞海民还让小女孩不要上楼,直接到门卫处报警。
事后,俞海民又像往常一样回到工地工作。当晚,他特意买了报纸,才知道被自己伤害的三人已全部死亡。
事发一个礼拜后,俞海民离开了杭州,期间俞海民也曾想到结束自己的生命,但终未果。
多年来,因为家里有小孩、父母,俞海民将此事深深埋在心底,未曾告诉过任何人,“这个苦只有我自己知道。”
几年前,在一次治安纠纷中,俞海民被采集到了DNA。2016年9月6日,俞海民被诸暨警方抓获。
站在被告席上,俞海民悔恨不已,“事件过程中自己完全丧失了理智,如果有理智不会造成这么大的悲剧。”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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