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经国的“空心房”屋顶一侧已被破坏。新京报记者 付珊 摄
3月17日上午10时许,江西赣州市南康区十八塘乡樟坊村发生一起命案,十八塘乡人大主席卓宇进行“空心房”拆除动员工作时,遭到村民明经国袭击身亡。
3月18日上午,明经国被公安机关抓获,当晚被刑事拘留。
自去年开始,赣州市开始全面推行“空心房”整治,包括受害人卓宇在内的当地乡镇干部们都被分配了任务指标。
官方通报称,“空心房”是一户多宅的闲置房,明经国家的“空心房”被认定为D级危旧土坯房。3月16日,明经国及家人已明确表示同意拆除。
然而,明经国向律师否认了官方的说法,称3月17日之前,从未有政府官员与他沟通拆房相关事宜。明经国的儿子明帮伟也向新京报记者表示,政府从未到他家鉴定土坯房的危旧级别。
明家人现在居住的新砖房,建于2013年。新京报记者 付珊 摄
镰铲击中头部
3月22日凌晨,赣州市南康区委宣传部官方微信“南康发布”发文通报命案情况。
根据通报,3月17日上午9时左右,在拆除完犯罪嫌疑人明经国(男,1955年出生,十八塘乡樟坊村村民)邻居明某炳、明某福两户的“空心房”后,挖机停止了作业。卓宇(男,1970年出生,十八塘乡人大主席)和4名村干部前往周边其他地方查看待拆“空心房”情况。
通报称,明经国拿着镰铲和其小儿子明小龙气冲冲赶来。明小龙告诉记者,他到达现场后,的确看到挖机停止工作,但之前完好的屋顶却出现了一个破洞。他没有看见屋顶是如何被破坏的。
3月22日,一位村干部说,当天,他在明经国家土坯房前,看到挖机已经拆除了隔壁两家的土坯房,挖机熄火停在已拆除的房子边。对于明经国家土坯房顶的窟窿,他表示不知道怎么造成。
律师转述明经国的话称,明经国误以为就要拆除自家危旧“空心房”,先是抡起镰铲砸碎了挖机玻璃。卓宇警告其违法行为,并称要报警处理后,明经国先用镰铲打中卓宇右耳上方,想把电话打落。卓宇仰躺在地上,接着,明经国心里气愤,又打了3下。
明小龙也告诉记者,他看见父亲对卓宇的头部敲打了4下。
上述通报称,卓宇因伤势过重于下午14时左右死亡。3月18日上午10时左右,民警在十八塘乡水源村一山岭发现逃窜中的明经国并迅速对其进行围捕。明经国在逃脱无望之际捡起石块击打头部企图自杀,导致头部出血。
据通报,明经国被抓住时腰上裹着一段编织袋,民警见其头部有血迹,迅速将其送至就近的十八塘乡祥联医院进行伤口清理和包扎,并随即送往区第一人民医院做CT检查,确诊为头皮创伤。
受害人卓宇,2016年7月起任十八塘乡人大主席。 受访者供图
D级危旧土坯房
“南康发布”的通报称,2013年4月,明经国向当地乡政府申请“拆旧建新”(拆除危旧房,建新房)。2013年7月,明经国领取了危旧土坯房改造补助资金,并在2013年底建好新房入住,但其剩下的危旧房未拆除。
明经国的小儿子明小龙告诉记者,他与父母、哥哥明帮伟、自己的两个孩子、外婆一家7口住在2013年建的砖房中,此房确为使用1.5万元危旧房补助资金建造入住。因为经济贫困,家里没有钱建第二层。
记者看到,距离明家砖房15米处,是引起命案的土坯房,房屋外堆积了一摞木头,房门紧锁,透过窗户,可以看见里面堆积的杂物。房顶的一侧被损坏,出现了一个洞,木质的架子裸露出来。
与明经国危旧房相邻,是一堆被拆除之后的砖瓦。官方通报称,已被拆除的两间土砖结构的老旧房,分别是村民明某炳和明某福的猪圈。
上述通报称,明经国的“空心房”被认定为D级危旧土坯房。
不过,明小龙的哥哥明帮伟称,在3月17日之前,政府从未到他家鉴定土坯房的危旧级别。
对此,南康区国土分局局长赖新林告诉记者,他的确派人在事发之后去明家测量了。赖新林解释,去年7月之前,全区定了2016年的拆除面积40多万平方米,已完成任务。指标由村、乡、区级政府层层上报,且没有经过鉴定,凭借干部们的经验判断,认为容易倒塌的、破旧的空心房就纳入计划。
关于明家事前是否同意拆迁,南康官方说法与明家存在矛盾。
“南康发布”3月18日发布的通报称,3月16日,乡村干部已深入明经国家做“空心房”拆除动员工作,他明确表示同意拆除。
明经国向律师否认了官方的说法,称3月17号之前,从未有政府官员与他沟通拆房相关事宜。他知道在3月16日下午,邻居明某家里开了会,明经国因与明某关系不和,没去参会,不知开会内容。
据明小龙介绍,一位参会的村民当天告诉他,当天只有10多位村民参加了会议,会议决定17日将拆除他家的房屋。
明小龙告诉记者,今年2月,他参加了樟坊村大屋组的会议,乡政府工作人员在会上告诉大家,村里计划拆除空心房,并做了相关动员工作,但在3月17号之前未曾专门与明经国及家人沟通。
“空心房”攻坚战
包括赣州在内的江西省各地对“空心房”的定义,在官方文件中表现为两类:一是“长期无人居住、无人管理,具有安全隐患的破旧房子”,一种是“农村居民住房逐渐由原来的土坯房向砖混房转型,与此同时,产生了一批无人居住的危旧土坯房,俗称‘空心房’”。
“南康发布”3月18日的通报称,根据《国土资源法》及相关规定,“空心房”是一户多宅的闲置房,“空心房”不仅影响村容村貌,还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才良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才亮认为,这个通报中的“空心房”不是法律用语,没有行政法规作为依据。
去年开始,赣州开始全面推行“空心房”整治。
2016年7月18日,赣州市现代农业攻坚战领导小组向赣州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开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下发《赣州市农村“空心房”整治实施方案》。
方案称,由于长期以来未能做到建新与拆旧同步、住房建设与环境整治并重,致使农村“空心房”还大量存在,既影响村容村貌、存在安全隐患,又浪费土地资源、阻碍乡村建设发展。
方案制定了明确的时间表:2016年7月前完成全面调查摸底,2016年8月底完成编制整治规划,2018年1月底之前,集中开展整治,2019年3月前完成验收考核。
十八塘乡副乡长付声清告诉记者,经统计,十八塘乡共需拆除1000多栋“空心房”,共计13万多平方米,占南康区任务量的28%,任务不可谓不重。因为乡政府人员有限,包括卓宇在内的干部们都被分配了任务指标。
付声清透露,十八塘乡的民风较为彪悍,整治工作不好做,去年该乡的成绩全区垫底。
公开信息显示,樟坊村位于江西省南康市十八塘乡,有3000多人,是当地人口最多的一个村,全村土地面积13.47平方公里。
付声清说,乡政府从去年年底开始,3次在樟坊村开会宣传“空心房”整治工作,并给村民发放《关于拆除农村空心房的公开信》。乡镇干部着重强调“空心房”的安全隐患,拆除是为了村民的安全。
付声清说,十八塘乡的村民房屋拆除没有任何补贴,除非愿意让自己的土地被征收,并纳入增减挂钩指标。
根据上述方案,增减挂钩指标向“空心房”整治重点区域倾斜。对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复垦区拆除的“空心房”,在土地实施复垦并验收合格后,各县(市、区)按照拆除建筑物的建筑面积40元/平方米的标准对房屋所有权人进行补偿。
不过,付声清透露,据他了解,几乎没有村民愿意自己的土地被纳入增减挂钩指标。
付声清介绍,由南康区财政拨款,承担房屋拆除的费用,例如挖机、工人的费用。拆除之后,可由村民自行清理建筑垃圾,宅基地的使用权仍归村民所有,可以复耕也可用于种菜等其他用途,但不允许在原基础上建房。
他解释,不收回宅基地是因为拆迁阻力太大,拆除农民的“空心房”已是很不容易,若收回宅基地,则阻力更大。
据了解,南康区此前拆除的空心房都未进行2016年底国土资源部要求的、是否符合“一户多宅”的宅基地确权登记。
南康区法制办副主任张衍东说,他认为确权登记与农民愿意拆除空心房并不矛盾。“南康区政府拆除空心房完全依法依规,从未强制拆除农民的空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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