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晚,广东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该市新建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自2017年3月25日零时起,佛山进一步收紧限购政策。佛山对毗邻广州的11个镇街加码限购政策,收紧非佛山市户籍家庭购房资格,进一步抑制市外投机炒房行为。
该通知称,继续把佛山禅城区全区,南海区桂城、大沥、里水,顺德区大良、陈村、北滘、乐从等11个镇街作为限购区域。
通知显示,对在佛山无房的非佛山市户籍家庭,由原来可在限购区域购买两套新建商品住房,改为只能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一套新建商品住房,且需提供购房之日前两年内在佛山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此外,非佛山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佛山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限购区域的新建商品住房。
该通知提出,佛山要严查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预售许可进行销售、哄抬房价、“首付贷”、变相囤积房源、虚假广告等不正当经营行为。严肃查处各类提供虚假购房资料的住房骗购行为。严肃查处房地产中介企业的各类违规销售行为。
今年3月以来,中国各大城市密集出台加码房地产调控政策,特别是佛山临近城市出台楼市升级版限购政策以后,外市大量购房需求外溢涌入佛山,佛山房地产市场升温。
佛山市政府表示,本轮房地产政策调整,向社会传达政府加强房地产调控的决心,给市场传导稳定房价的明确信号,消除关于佛山市房地产市场过热的不实言论,进一步抑制投机炒房行为,保持房价合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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