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称,福州新兴新村3号楼过道外的电线上,竟然悬挂了一辆共享单车,严重威胁到从楼底经过的居民的人身安全。记者随后赶往现场。当时,单车已被取下放在绿化带旁,座垫明显遭到破坏。(3月26日《福州晚报》)
毋庸置疑,共享单车属于城市的共有资产,每个人既是受益者,同时也是“公车”的主人,更有维护好它的义务。
在笔者看来,共享单车频遭黑手既是对公民素质的拷问,更是对社会公共管理水平的考验——若一味将问题归咎于市民素质,大有以偏概全之嫌,“差”者仅系市民中的一部分人而已。正因如此,我们在考虑公共物品被过度消耗所造成的问题上,并不能单纯停留在公民道德层面,而是在公共福利不打折扣的前提下,通过充满智慧的细节化制度化公共管理去倒逼公民自我约束,进而潜移默化、润物无声地提升国民素质,促成双赢。
事实上,法国、加拿大、美国一些推行“公车”的城市,多以先进管理技术推行了自行车共享项目,通过信息共享推动资源共享。这类项目,往往对用车者身份、信用、惯常路线等等实时监控,提升资源利用率的同时,也可以有效防止各种人为毁坏。国内也有些城市值得学习。早年杭州在每个“公车”服务点都设立“车况受检区”,还车时必须将车在该区停留几秒钟,让电子探头给车拍照,这样,车辆的每一次损坏都能找到相关责任人,避免了推诿扯皮。这无不提醒我们,公民社会公德缺失问题,同样可以通过技术上、管理上的办法来弥补。
此外,在鼓励市民举报的基础上,有必要提高人为损坏、丢弃、偷盗共享单车的违法成本。在笔者看来,针对人为损坏、丢弃公共物品者,不仅要求责任人恢复原貌抑或照价赔偿,还有必要设置适当的惩罚性赔偿机制,以让人明确故意侵害公共利益、损坏公共设施的严重后果,进而倒逼市民像对待私家车一样对待公共物品。总之,针对共享单车频遭黑手问题,不仅要强调公民爱车、惜车的公共观念,更应运用智能化、网络化的手段加强日常监管,唯有如此,才能在方便群众、绿色出行之路上走得更远、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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