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毕志强辞去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
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7年3月29日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毕志强的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毕志强辞去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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