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党内政治生活常态化、长效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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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口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实施意见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时间:2017-03-30 09:26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党内政治生活常态化、长效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1.总体要求。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旗帜鲜明讲政治,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突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功能,每次党内政治生活都能使党员干部真正得到党性锻炼;紧贴时代发展变化,紧贴党员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实际,丰富内容,创新形式,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影响力和感染力。

  2.主要目标。牢牢把握全面从严治党这条主线,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抓住强基层和打基础两个着眼点,把严的要求贯彻到管党治党全过程、落实到党的建设各方面,通过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良好政治生态。具体努力实现“四化”目标:

  ——主体责任明晰化。狠抓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例会制度和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努力构建基层党建常抓不懈、常抓常新的工作机制。

  ——组织建设标准化。在全市基层党组织中全面推行党建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促使管理规范、活动正常、机制完善、作用凸显,实现“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五好”目标。

  ——组织生活规范化。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突出思想政治教育和党性锻炼,创新党的组织生活方式,使各种形式的党内生活都有实质性内容,都能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使党员干部受到深刻的党性锤炼和灵魂洗礼。

  ——绩效考核长效化。着力构建奖惩分明、奖勤罚劣的科学考核机制,在全市村(社区)“两委”班子及成员中全面实施绩效考核,在基层党组织和干部中营造比学赶超、晋位升级、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二、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3.突出抓好理想信念教育。把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路线作为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首要任务,强化理论武装,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全体党员,持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突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这个重中之重,坚持及时学、专题学、系统学,领导干部要在真学、真信、真用、真行上作示范,坚持学用结合、知行合一,弘扬优良学风。发挥党校(行政学院)教育培训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充分利用网络在线学习和远程教育平台,推动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

  4.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绝对忠诚铸入灵魂。要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看齐,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5.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狠抓落实民主集中制有关规定。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切实做到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坚持和完善党内民主各项制度,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畅通党员参与讨论党内事务的途径,拓宽党员表达意见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的政治氛围。

  三、从严选好用好管好干部

  6.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建设国际化滨江滨海花园城市排兵布阵、调兵遣将,把全市各级领导班子建强、党员干部队伍建强。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优化领导班子配备和干部队伍结构,坚持从一线培养使用干部、一线考察考验干部、一线提拔任用干部,重用那些在推进“双创”、脱贫攻坚、重点项目建设、棚户区改造、打违控违等一线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干部。

  7.精准科学选人用人。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原则、标准、条件、资格、程序和纪律办事,认真遵守《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没有按规定进行酝酿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的不上会,没有按规定核实清楚有关问题的不上会,没有按规定向上级报告或报告后未经批复同意的干部任免事项不上会。讨论决定前,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的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坚决防止“带病提拔”。

  8.强化干部管理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在各区、市直有用人权的单位建设运行科级干部选拔任用记实监督系统。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领导干部,区分情况进行提醒、函询、诫勉。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及时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探索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对不担当、不作为、敷衍塞责的干部要严肃批评,必要时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处分;对失职渎职的要严肃问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责,依纪依法处理。

  9.加强干部能力建设。继续开展大规模干部教育培训,着眼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聚焦五大发展理念,围绕建设国际化滨江滨海花园城市、精细化城市管理、全域旅游、社会治理、党的建设等内容,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组织干部到省外、国外实地考察,学习先进理念,借鉴成功经验,开设干部电视课堂,举办党建工作论坛,编印《基层党务工作手册》,提高干部队伍政治素质和专业化能力。认真落实《关于加强海口市“十三五”时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努力把海口打造成全省人才高地。

  四、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10.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不少于1次,党小组会每月召开1—2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不少于1次,每季度上党课不少于1次。以支部为单位,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1次民主评议党员、1次主题党日教育活动,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领导干部要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按期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按月足额交纳党费。创新党的组织生活方式方法,注重与开展主题党日、党员志愿服务等活动相结合,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要加强抽查检查,各区委、市直各党(工)委每年按照不少于20%的比例抽查所属党支部“三会一课”情况,基层党委要实现每年检查一遍。

  11.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团结—批评—团结”,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每个领导班子每年至少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每个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实事求是、动真碰硬,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带头深入自我批评,并鼓励下级批评、从谏如流。自我批评要落细落小、见人见事见思想,防止以讲道理代替谈问题,以班子问题代替个人问题。相互批评要坦诚相见、开门见山,不能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不能搞“一团和气”、当老好人。在民主生活会上,个人要对巡察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说清楚、谈透彻,被诫勉、受到问责、处分的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在会上作出深刻检查。要强化问题整改,制定整改措施,形成班子和党员干部个人整改清单,整改情况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12.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对班子其他成员、所属部门正职每年至少进行1次谈心谈话。每位区委书记除了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外,每年至少与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谈心谈话1次;每位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每年至少与镇(街道)机关所属部门、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同志谈心谈话1次。发现党员干部在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问题,有关党组织负责人应当及时通过谈心谈话帮助干部解答疑惑,解除思想负担;发现党员干部有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有关党组织负责人应当及时对其进行谈话提醒;发现轻微违纪问题的,上级党组织负责人应当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认真落实谈话提醒报送制度,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应按季度填报《谈话提醒表》。

  13.坚持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以支部为单位,每年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不少于1次。对照党员标准,按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分党小组进行。党支部综合民主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档确定评议等次,对优秀党员予以表扬;对有不合格表现的党员,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作出相应组织处置。

  五、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14.全面提升城市基层党建水平。树立城市大党建理念,按照条块结合、优势互补原则整合党建资源,推行“网格化管理+党员志愿服务”模式,把城区、街道、社区三级党组织联动起来,把街道社区、驻区单位、新兴领域的党建工作统筹起来,打破条块分割、封闭运行的局面,以党的建设引领社会治理创新。紧密围绕“两新”组织的生产经营发展来开展党建工作,实现组织生活常态化,特别是要结合企业和党员个人工作、思想实际,创新内容和方式,做到接地气、生活化,避免抽象化、概念化,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加强党员队伍建设,鼓励引导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一线和重点岗位、关键岗位的优秀骨干加入党组织。积极推进开发园区区域性党群活动阵地建设,落实纳入企业管理费用税前扣除、市管党费拨补、财政支持以及纳入园区管理费用等政策要求,多渠道解决“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经费。加大建立“候鸟”党组织力度,带动更多“候鸟”参与社区治理和服务。积极探索“互联网+党建”,开通“党建红云”,搭建党员联系服务群众的桥梁纽带,拓宽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的渠道,促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15.着力夯实农村基层党建基础。始终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不动摇,组织开展“联心富民惠民”活动,用脱贫攻坚的实际成效来检验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成果。建立完善第一书记召回撤换、日常管理、定期通报、工作保障等制度,继续抓好脱贫致富电视夜校,进一步增强教学培训效果,切实提高群众对脱贫工作的满意度;认真落实“一村一策”发展党员计划,进一步改善优化农村党员队伍结构。全面推行党员教育培训学时制度,确保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32学时,党组织班子成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扎实抓好村“两委”班子及成员绩效考核工作,在村党组织、党组织书记、活动场所3个类别同步推行星级评定管理办法,建立科学动态、奖惩分明的绩效考核机制。坚持“四议三公开”制度,充分发挥“一核两委一会”的作用,着力提升基层治理水平。结合国有农场社会管理职能属地化改革,同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为顺利推进国有农场改革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16.统筹抓好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建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扎实抓好机关党员学习教育,切实解决机关党员教育“灯下黑”问题;强化对机关基层党组织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情况的督查力度,积极营造机关党的组织生活和政治生活新常态。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党组织,选好配齐国有企业的党组织班子,完善国有企业“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创新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载体,着力解决国企党建弱化虚化淡化边缘化问题。要坚持加强党对事业单位改革的领导,统筹抓好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党建工作,促进全市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六、持续改进作风

  17.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坚持把制度建设融入海口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事业中,健全重大事项、重大决策民主协商和咨询制度,理顺执法体制,规范执法程序,完善便民服务、高效服务、优质服务等制度规定,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组织开展“讲政治、守法纪、知敬畏、强作风”集中整治,汲取“职业认定复活”事件深刻教训,重点查找和解决“四个意识”不强不齐、履职不依法不依规、作风不严不实等问题;组织开展共产党员和公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参与违法建筑行为集中整治,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六不准”,带头纠正涉及或亲属参与的违法建筑问题,在全市推动违法建筑整治攻坚行动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继续办好新型监督品牌《亮见》节目,在强化舆论监督、倒逼干部作风转变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把作风建设情况纳入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范围、贯穿干部工作始终,坚持干部教育有作风内容、干部考核有作风标准、干部选拔有作风导向、干部监督有作风约束,不断激发党员干部用心谋事、踏实干事、奋力建设国际化滨江滨海花园城市的激情,切实扛起党员干部“严实硬”作风的示范担当。

  18.坚持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制度。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建立完善市委常委联系党(工)委抓基层党建工作制度和指导基层、贫困地区工作制度,示范带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经常到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的地方解决问题,特别是在应对重大安全事件、重大突发事件、重大自然灾害事件等实践中必须深入一线、靠前指挥;要深入贫困村、贫困户,推动精准脱贫工作部署落实,确保打赢脱贫攻坚硬仗。建立民情台账制度,构建党员干部“听百姓说事、为百姓办事、请百姓评事”的民情走访机制,实现农村社区和谐、稳定、持续、健康发展。加强12345政府服务热线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坚持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开展“双创”等志愿服务活动,引领推动全市志愿服务活动长效化、常态化。

  19.继续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把反腐的触角延伸到党内各个领域,紧盯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重点审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等“三种人”,从严从重处理对抗组织调查行为,坚决减少腐败存量,重点遏制增量,形成持续震慑。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啃食贫困群众获得感的基层“微腐败”,开展扶贫领域政策、项目、资金等落实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对脱贫攻坚中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数字脱贫、失职渎职的党员干部要严肃追究;严肃查处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和惠农等领域的突出问题,基层党员干部吃拿卡要拖、雁过拔毛、优亲厚友、与民争利等违纪行为。

  七、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

  20.强化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管党治党工作与中心工作同步抓。党委(党组)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认真抓好管党治党工作在分管部门、分管领域的贯彻落实。加大市委巡察工作力度,启动区委巡察工作,开展对镇(街道)和国有企业的政治巡察。

  21.强化督促检查。结合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认真抓好基层党建考核工作,发挥好“指挥棒”作用,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建立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细化量化任务,加强巡回督查,加大问责力度,对管党治党工作不力的,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上查一级,追究领导责任和党组织责任,通过严肃问责追责倒逼管党治党责任落实。

  22.强化舆论引导。继续办好《我是共产党员》栏目,注重培育挖掘叫得响、立得住、群众公认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基层干部典型,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作用,讲好基层故事,传播党的声音,形成良好舆论导向,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夯实基层基础、促推国际化滨江滨海花园城市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海口网3月30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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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口网] [作者:] [编辑:冯韦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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