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30日电据四川省宜宾市高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消息,日前高县大窝镇一男子因纠纷持刀将他人砍伤,民警到场后,男子持刀拒捕,在民警多次鸣枪示警并警告无效的情况下,民警依法开枪将其击伤,该男子后经抢救无效死亡。13日,高县检察院已完成调查,认定当事民警开枪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四川省宜宾市高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
2017年3月3日上午10时40分许,高县公安局大窝镇派出所接报警称,高县大窝镇郑某某(男,56岁,本县人)因无理强行收取摊位费与李某某(女,40岁,宜宾市南溪区人)发生纠纷,持刀将李某某砍伤。
接警后,派出所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处置。面对民警,郑某某持刀拒捕。为防止进一步造成严重后果,在民警多次鸣枪示警并警告无效的情况下,民警依法开枪将其击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伤者李某某已送往医院救治。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事件发生后,高县检察院立即依法介入调查。3月13日,高县检察院已完成调查,认定当事民警开枪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相关链接:
昆明:男子持斧砍伤三人 警方开枪将其击伤后制服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