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3月30日消息(记者罗津)3月30日,海口召开全市商品混凝土企业公开处理警示教育大会,24家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负责人参加。据悉,近来海口查处9家环保违法企业,累积罚款470万元。
为整治商品混凝土行业所面临的突出环境问题,连日来,市区环保部门共排查商品混凝土搅拌企业26家。检查发现,海南荣辉投资有限公司、海南海岛混凝土有限公司、海南海建工程配套有限公司、海南明磊混凝土有限公司、海南永兆混凝土配送有限公司、海南晋业混凝土有限公司、海南海华混凝土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存在水污染防治设施未通过环保部门验收,就擅自投入生产的环境违法行为。为此,上述7家企业被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责令立即停止生产,并各被顶格处罚50万元。
此外,海口绿地鸿翔置业有限公司承建的灵山镇旧城改造棚户安置项目和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承建的椰海家园工程项目在检查中被发现存在水污染防治设施未经验收,工程项目擅自投入使用的违法行为,被责令停止使用,各被顶格处罚50万元。同时,对上述两家企业私设暗管偷排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五条,责令拆除暗管,并各处罚10万元。
在会上,海南荣辉投资有限公司、海南海岛混凝土有限公司负责人先后对其环境违法行为在大会上作了公开检讨。两家企业负责人表示:“今后,将严格遵守环境法律法规,按环保部门提出的要求,加快整改和完善,并在今后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强化社会责任意识,规范企业环境管理。”同时,参会的24家企业签订了《企业环保自律承诺书》,郑重承诺将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落实各项环保污染防治措施,不向违法建筑供应商品混凝土,并加强企业现场管理,不直排、不偷排、不漏排污染物,切实履行企业的环保自律责任。
下一步,环保部门将参照美舍河夜间巡查的做法,成立动态巡查小分队,采取突击或定时与不定时的检查方式,对生产企业现场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责令立即整改,需要立案调查的,依法立案调查,特别是针对恶意偷排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罚款、限产、停产关闭、查封扣押、移送司法机关等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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