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记者从海南省教育厅获悉,清明节将至,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管理,防止各类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教育系统实际,海南省教育厅发布了《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清明节假期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省教育厅要求,各地各校要结合春季和汛期的特点,提高认识,在假前以专题讲座、主题班会、校园网络、广播、黑板报、宣传专栏、宣传标语、班队会等多种宣传教育方式,集中开展以春季消防安全、预防溺水、假期出行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汛期安全等方面为重点的安全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家长会、校讯通、“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各种形式,针对性地提醒家长加强对孩子的节假日安全教育和管理,提高家长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
同时,各地各校要在放假前以防火、防盗、防汛为重点,在办公室、实验室、财务室、教室、食堂、宿舍等重点部位开展全面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确保水管、电线、宿舍、功能室等设施设备安全运行。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排查,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因校园周边居民的祭祀活动引发的火灾事故。
另外,各地各校要制定节假日期间的值班表,公布值班电话,严格执行带班值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妥善处理,第一时间以电话、短信形式及时上报,并及时上报书面情况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谎报。
此外,节假日期间,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践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违规使用公车扫墓、祭祀、游玩、探亲访友等各种不良行为。倡导文明祭祀,积极宣传各种文明祭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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