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4月1日消息(记者蔡佳栩 通讯员周群波)为实现违法建筑整治三年攻坚行动目标,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海口开展了共产党员和公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参与违法建筑行为集中整治。
去年下半年以来,我市共查处违反整治违法建筑“六不准”行为9起40人。今年来,共受理有关违建信访举报84件,其中涉及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参与违法建筑的举报线索14件,目前,已全部转相关部门调查处理。现将6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龙华区城西镇苍西村“两委”委员李姜君顶风抢建违法建筑问题。2015年11月,李姜君在全市集中整治违法建筑三年攻坚行动期间,在未取得合法建房手续的情况下,于苍西村的自留地上违规建设一栋框架结构楼房。2016年8月,李姜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琼山区凤翔街道儒逢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梁安育顶风抢建违法建筑问题。2016年6月,梁安育在全市集中整治违法建筑三年攻坚行动期间,以家庭人口较多、住房条件困难为由,在未获得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自家楼房加建第二层。2016年11月,梁安育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秀英区石山镇扬佳村委会副主任陈香传参与违法建筑问题。2016年7月,陈香传在全市集中整治违法建筑三年攻坚行动期间,在未取得合法建房手续的情况下,与其两个儿子擅自在村庄规划外地块违法建设一栋三层楼房共计430平方米。2017年3月,该违法建筑被责令拆除,陈香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龙华区新坡镇供销社主任蔡於强顶风抢建违建问题以及新坡镇委副书记丁忠、新坡镇城管中队负责人周克辉打违控违不力问题。2016年5月,新坡镇供销社未批先建办公住宅一体化大楼,至2016年10月大楼建成五层,面积达5000平方米。对此,蔡於强对顶风抢建负有领导责任,其他相关人员负有监管不力责任。2017年3月,蔡於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丁忠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周克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五、美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员林松、张雄、国土分局科员邓大光及灵山镇新管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世扬打违控违不力问题。2014年10月,美兰区灵山镇后洋村村民张某某在未取得合法建房手续的情况下,在自家农田非法建筑,至2016年3月建成一栋一层框架结构楼房。对此,相关人员失职渎职,负有履职不到位、管控不力责任。2016年7月,林松、张雄受到行政警告处分;邓大光、张世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六、秀英区城管局副局长牛思滨、永兴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吴钟坚、副镇长刘盛江打违控违不力问题以及城管中队协管员官业精、陈和武在查处违法建筑中违纪问题。2017年1月,秀英区丘海大道延长线某违建厂房发生坍塌,造成人员伤亡。经查,这是一起对违法建筑管控不力导致安全问题的责任事故,相关人员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其中,官业精、陈和武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好处。当月,牛思滨被“责令书面检查、诫勉谈话”问责,吴钟坚、刘盛江被“通报批评、责令公开道歉”问责,官业精被解聘处理,陈和武被辞退处理。
通报要求,各级各单位党委(党组)要紧跟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要从以上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主动扛起主体责任,继续加强宣传引导,对管辖范围内的工作人员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对在整治违法建筑工作中发现共产党员和公职人员涉嫌违反“六不准”的要及时将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如存在不报、瞒报、谎报行为,打违控违不力的,市纪委将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强化违法建筑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对群众投诉举报和各单位移送的问题线索要及时组织力量严肃查处,对顶风违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绝不姑息,实行快查快结,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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