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海口市老龄办获悉,海口已从4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启动高龄补贴资格认证登记工作,于6月30日截止。对未按期进行高龄补贴资格认证登记的高龄老人,将从7月起暂停高龄补贴金的发放,直至其进行资格认证登记,并于认证登记后的次月给予续发,期间停发部分不予补发。
按照相关规定,凡领取海口市80岁以上高龄补贴的老人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村(居)委会进行资格认证登记;对于年老、生病、行走不便等不能前来办理资格认证手续的老人,由镇(街道)村(居)委会指定1名负责人上门入户进行资格认证登记。同时,已参加过当年社保资格认证的凭证可作为高龄补贴认证依据,在操作上尽可能做到与社保信息共享,尽量减少老人重复认证。
此外,领取海口市高龄补贴在异地居住的老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异地居住高龄老人领取高龄补贴资格协助认证登记表》,到居住地的镇(街道)村(居)委会请求协助认证登记,并将盖有居住地镇(街道)村(居)委会印章的《异地居住高龄老人领取高龄补贴资格协助认证登记表》原件,寄回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办理当年的资格认证登记手续,认证登记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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