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4月6日消息(记者高潮)男子乘坐长途汽车藏毒从广州运送至儋州,不料车上被乘客发现报警。1日,33岁的广东廉江男子朱某磊因犯运输毒品罪被海口中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16年3月6日下午,32岁的广东廉江男子朱某磊指使20岁的女子吕某明和外号“玲姐”的女子将毒品绑在腰部通过广州汽车总站安检进入候车厅,随后“玲姐”离开。
当天21时许,朱某磊、吕某明携带毒品乘坐广州至儋州的长途汽车,朱某磊在途中藏匿毒品时被同车乘客陈某某发现。
次日上午11时许,长途汽车到达海口汽车西站,陈某某下车后到西站警务室报警。民警将刚下车的朱某磊抓获,并从其携带的塑料袋和紫色手提包中查获冰毒1904.2克;K粉1367.8克;四氢大麻酚48.9克,民警随后将吕某明抓获。
海口中院以朱某磊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吕某明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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