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4月6日消息(记者高潮 通讯员罗凤灵 黄灿)乐东男子石某照、王某厚等人,以借钱喝茶为名向茄子种植户杨某荣等人索要钱财,遭拒后竟纠集同伙报复,致1人死亡、2人轻微伤。近日,海南二中院以故意伤害罪一审分别判处石某照、王某厚有期徒刑11年、10年,均剥夺政治权利1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12月28日19时许,石某照、王某厚伙同他人到乐东县尖峰镇某村附近的茄子地工棚,向杨某荣等人索要钱财遭到拒绝。石某照、王某厚等人返回村里纠集同伙,携带山钩刀、木棍等工具一同前往茄子地工棚,欲报复杨某荣等人。21时许,石某照、王某厚等人半路遇见杨某荣、杨某、邵某江等人便持械上前殴打,致杨某荣等人受伤。2012年1月2日,杨某荣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杨某、邵某江的伤情为轻微伤。
2014年8月20日,杨某荣亲属领取石某照、王某厚等涉案人员亲属的赔偿款共12.1万元,对石某照、王某厚的犯罪行为表示谅解。海南二中院审理认为,石某照、王某厚与同伙持械报复殴打他人,造成1人死亡、2人轻微伤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石某照、王某厚等人向被害人勒索钱财遭到拒绝便蓄意实施报复,均系主犯。海南二中院遂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石某照、王某厚表示服从判决,不再上诉。
相关链接:
海南乐东县一民房起火无人被困 消防官兵及时扑救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