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南省社保局发布《关于2017年4月社保登记申报业务受理时间的通知》,受“清明节”假期影响,2017年4月社保登记申报的各项业务经办时间有所调整。
具体时间调整为:
单位参保人员增减变动及缴费申报(申报期)办理时间为2017年4月1日—2017年4月12日;
单位参保信息变更办理时间为2017年4月1日—2017年4月25日;
单位转个人续保、个体缴费变更缴费险种办理时间为2017年4月11日—2017年4月25日;
单位初次参保登记办理时间为2017年4月1日—2017年4月25日;
单位分立、合并、变更、注销登记办理时间为2017年4月1日—2017年4月25日;
参保人员信息变更办理时间为2017年4月1日—2017年4月25日;
保险关系转移、个人账户清退、丧葬抚恤待遇申请办理时间为2017年4月1日—2017年4月25日。
省社保局提醒,各单位在申报期内可通过省社保局单位网上申报系统正常申报(节假日单位网报系统照常开通),非工作日柜台不受理业务。请遵照以上时间办理各项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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