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记者从海口市公安局了解到,群众申请出入境证件,只需持身份证。申请人办理出入境证件时只需提交身份证或户口簿任一原件,不再同时提交身份证、户口薄。
本省户籍居民持身份证可在海口就近选择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旅游签注、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定居签注除外),无需再提交异地居住证明或就学就业证明。
本省户籍居民(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持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在全省出入境窗口再次申请旅游签注的,立等可取;持本式往来港澳通行证在海口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出入境接待大厅再次申请旅游签注的,立等可取。
对于省外流动人口,可凭近一年就业社保、就学有效证明,就近在就业地或就学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护照、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定居签注除外)。
居住证持有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可以在居住地申请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定居签注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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