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埇桥区灰古镇民政所原所长徐丽严重违纪问题剖析
她把国家精准扶贫政策当成“摇钱树”,低保户维持基本生活的“保命钱”也敢要,家里办喜事,居然让低保户们用“口省肚挪”的钱去随礼。
东窗事发后,她要求低保户改证言,并承诺一定会把收的钱全部退还。第二天,一名村干部开车带着低保户找到执纪人员要求改证言,上演了一出闹剧。
“埇桥区灰古镇民政所所长徐丽利用职权受贿,贫困户的钱也敢拿,纪委不管管吗?”2016年7月,一封群众举报信,揭开了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一名长期从事扶贫工作的干部吃拿卡要的问题。
区纪委接到群众举报,迅速展开了调查。徐丽是本地人,先后在五个乡镇的计生办、民政所工作,2004年进入灰古镇民政所,2010年任民政所所长,平时办理低保、大病救助、孤儿生活保障等业务。经过调查,徐丽的违纪问题很快浮出水面。
执纪人员向记者介绍:“最初,有村民获得低保后送给徐丽几百元钱表示感谢,她没有拒绝,认为替村民争取到补助,收下‘感谢费’是应该的,后来一发不可收拾。”
从“雁过拔毛”,到主动索要
执纪人员告诉记者,徐丽的违纪行为十分恶劣——
符合民政政策规定的申请,雁过拔毛!2013年,为八张村周某某办理孤儿生活保障,收取其监护人500元,为张某某妻子(智力残疾)办理低保,收取张某某3600元;2014年,为八张村赵某某(精神病患者)办理低保,收取其姐4000元……
不符合民政政策规定的申请,收钱办事!2012年,周桥村的周某某不符合低保条件,送给徐丽5000元,获得了低保,后请徐丽吃饭,再送2000元,又获得了大病救助。2015年八张村周某某低保被取消,其女婿送给徐丽2300元和一条价值600元的香烟,徐丽为周某某恢复了低保……
不给钱不办事,给了钱乱办事,国家的政策被徐丽当成了“摇钱树”。2012年到2016年,她利用职务便利,先后通过为群众办理各项民政业务收受贿赂51.49万元。
2013年9月,徐丽的女儿结婚,她给镇上的低保户打电话,邀请他们参加在城里举办的婚宴。她认为:“我帮了大家的忙,给你们争取了国家救助资金,收点辛苦费是应该的,我家里有喜事你也该来看看。”接到通知的低保户们觉得以后低保审核需要徐丽照顾,不敢得罪她,为了继续享有低保资格,纷纷从灰古镇坐车到城里参加婚宴,礼金300元到500元不等。
2015年3月,徐丽的女儿生子办喜宴,她又故伎重演,再一次通知镇上的低保户参加。两次办喜事,徐丽共收取低保户礼金2.4万元。
捞足低保户身上的“油水”后,徐丽又盯上了敬老院这块肥肉。从2014年5月起,她从镇里三家敬老院虚报工作人员名单,将虚报冒领的工资用于个人开支,共计3.4万元。
不收敛不收手,对抗组织调查
纸终究包不住火。徐丽顶风违纪,事情终于败露。2016年7月,在得知区纪委开始进村调查后,她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密切关注着调查组的动向。
2016年7月21日,徐丽先后给3名村干部打电话或面谈,询问调查组找了哪几户低保户,并要求村干部帮忙找这几户低保户“做工作”。这3名村干部有的找徐丽给亲朋好友办过低保,有的觉得“本乡本土的人,低头不见抬头见,她问我了,不说也怪不好意思的”,还有的认为“以后可能有事还需要徐丽帮忙”,所以对徐丽“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在这3名村干部的帮助下,徐丽找到了调查组谈过话的2户低保户,表示自己要“出事”了,“饭碗”要丢了,请他们找调查组改证言:“为了顺利办低保曾给徐丽钱物,但是她都及时退还了。”同时,徐丽向低保户承诺,只要改证言,一定会把收的钱全部退还。第二天,一名村干部开车带着低保户找到调查组要求改口供。
村干部和低保户的行为引起了调查组的高度警觉。在多方搜集证据,分头找村干部、低保户及有关人员谈话,掌握了关键的证据后,调查组果断对徐丽立案审查。
“我一次又一次放纵自己的行为,存在侥幸心理,一步步犯下了今天的大错。”在调查人员与之长谈之后,徐丽泪如雨下。正如她在忏悔书中写道,“此刻一切戛然而止,在配合调查的日日夜夜中,我多么希望可以弥补过错,从头来过。”
“徐丽把国家精准扶贫政策当成了‘摇钱树’,低保户维持基本生活的‘保命钱’也敢要,让低保户们用‘口省肚挪’的钱去随礼,这种行为已经丧失了良知,严重破坏党和政府的形象。”埇桥区纪委负责人说,要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严肃追究有关党委、纪委和领导干部的责任,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2016年9月,宿州市纪委通报了这起扶贫领域的典型案例。徐丽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问题线索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灰古镇党委书记、区民政局党组书记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灰古镇纪委书记落实监督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区民政局纪检组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区民政局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因审核把关不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记者李雪原 通讯员 张一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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