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出台《城乡建筑风貌管控暂行办法》
为加强琼海市城镇与乡村风貌建设管理,保障城镇与乡村空间的公共利益,塑造城镇与乡村风貌、城镇与乡村特色,提升城镇与乡村品位,琼海市制定的《琼海市城乡建筑风貌管控暂行办法》日前施行。
该办法规定,建筑风貌应按照“一域一特色,一城(镇)一风貌”的原则,结合本市历史文脉及人文环境特点,统筹协调建筑布局、风格、体量、尺度、色彩等,处理好山、水、林、田、城之间的关系,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促进建筑与环境、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对建筑高度的要求
新建居住建筑主城区不得高于60米,特色产业小镇和其他乡镇不得高于20米。在滨海、滨河(湖)和临山地段原则上应当布置低层和多层建筑,确需布置较高建筑物的,临近山体的建筑最高不得超过山脊线高度的1/3,且应当进行景观视线分析论证;沿中心城区、城镇主次干道两侧的建筑高度,不得超过道路红线宽度加道路两侧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之和。
对城镇新改扩建私人建房的要求
嘉积城区个人建房建筑的层高须保持一致性,底层层高不得超过5.0米,底层以上层高不得超过3.5米。具体如:道路红线宽度≥30米,最高层数为7层;道路红线宽度≥20米,最高层数为6层;道路红线宽度≥10米,最高层数为5层;道路红线宽度≥5米,最高层数为4层;道路红线宽度<5米,最高层数为3层。
除了嘉积城区、官塘、博鳌片区,凡在各镇、各农场及彬村山华侨经济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个人建房,建筑高度不得超过5层,并且建筑的立面设计风格必须与当地风情小镇风貌相协调。
农村居民建房实行一户一宅原则,控制每户宅基地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75平方米,建筑层数原则上不超过3层,住宅建筑基地面积不宜大于宅基地面积的70﹪。
相关链接:
网上申办信用卡遭忽悠交10多笔费用 琼海女子被骗万元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