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出现区域空气重污染,北京市等地在3日就先后启动空气重污染黄色预警并升级为橙色预警。不过,直至4月6日22时,石家庄才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升级为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环保部获悉,4月6日,环境保护部副部长赵英民到达石家庄开展重污染天气督查工作,并对“小散乱污”企业群及涉气企业进行了重点督查。督查发现,大量陶瓷、石灰厂等“小散乱污”企业群环境问题突出。
其中,督查组发现平山县西柏坡高速周边大量非法石灰石加工企业扬尘污染严重。一些地方的石灰加工企业大多未经审批,长期违法生产,造成了严重生态破坏,对周边环境产生严重污染。
赵英民对此表示,对于这样非法的、群众反映强烈的“小散乱污”企业,要发现一家,坚决取缔一家。对于限期未取缔完成的,要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有效遏制违法排污行为。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小散乱污”企业仍然比较多,虽然这些企业的排放量不大,但由于排放污染物的控制比较差,总的污染物排放量仍较大,对当地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大。
未经审批企业长期违法生产
环保部称,石家庄高邑县陶瓷产量约占河北总产能的近一半,关于该行业的污染问题群众反映一直非常强烈。
督查组在对高邑县富村镇古城工业区突击督查时发现,高邑县陶瓷企业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问题突出,25家陶瓷企业窑炉脱硫设施未安装在线监测设施。
督查组在对石家庄一陶瓷企业煤气发生炉进行检查时发现,排放出的大量煤焦油如沥青一般已经染黑了整个房顶;生产车间、料场、造粒塔等关键环节扬尘控制设施简陋、管理粗放,均无法做到达标排放。厂区内外粉尘弥漫,地面上覆盖了厚厚的一层白色粉尘。在企业的车间里,督查人员发现企业在主烟道和废弃烟囱上均设有闸门,涉嫌旁路偷排窑炉废气。
据了解,对于高邑陶瓷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督查组已将督查发现问题反馈至地方政府,责成地方政府立即整改。不能做到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停产。
赵英民指出,高邑县必须对陶瓷行业进行重拳治理,尽快推进工业园区集中供气措施,实现陶瓷行业统一供气全覆盖,确保企业持续稳定达标排放。窑炉废气必须经过脱硫设施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并安装烟气在线监测设施,对污染物排放进行24小时监控。
同时,督查组在平山县东回舍镇白塔坡村、郜家庄村附近的山坳中发现有十余家石灰生产企业。据了解,上述石灰加工企业大多未经审批,长期违法生产,造成了严重生态破坏,对周边环境产生严重污染。
环保部称,企业在检查时虽未生产,但是据工人反映一直处于生产状态,只是近几天刚刚停下来。
督查人员走进平山县兴凯灰厂,石灰窑处于停产状态,厂区内厚厚积尘足足二三十厘米厚,走过之处,带起的扬尘呛得人睁不开眼睛。督查组要求当地政府对这些非法企业进行坚决取缔。赵英民对此表示,对于这样非法的、群众反映强烈的“小散乱污”企业,要发现一家,坚决取缔一家。
赵英民强调,这些非法企业长期存在,严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和环境安全,对这种环境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对于限期未取缔完成的,要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有效遏制违法排污行为。
取缔“小散乱污”企业设时间表
实际上,“小散乱污”企业污染问题不仅在石家庄存在,同时也是很多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的环境通病。
针对此次空气重污染过程,赵英民副部长带队先后督查了安阳、保定、天津、廊坊、石家庄等城市,无一例外地都查出了“小散乱污”企业污染问题。同时,从环保部督查组督查的情况来看,“小散乱污”企业污染问题较为突出。
今年1月,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就雾霾问题召开发布会上指出,去年北京通州PM2.5减少30%,根源在于治理“小散乱污”企业。环保部门将依托科技手段和网格化监管,加大排查、整治“小散乱污”企业力度。
2017年3月,环保部会同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及有关单位制定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正式印发,文件在主要任务中明确指出,各地于3月底前完成排查工作,建立管理台账。北京、天津、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郑州、安阳、焦作等城市,10月底前基本完成违法“小散乱污”企业依法取缔工作;其他城市10月底前取缔一半以上。
值得注意的是,近日,参加第一轮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的224人将赴“2+ 26”城市,全面开展强化督查工作,每个城市全年安排25轮次督查。督查的重点工作之一就是“小散乱污”企业排查、取缔情况。
马军认为,“小散乱污”企业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的确比较多,尤其是在这一区域的广大县城、乡村,一些地方的“小散乱污”企业甚至比较集中,即使北京城区没有,但在北京的郊区仍有一些这类企业存在。
“‘小散乱污’企业数量大,而且基本上都集中在比较偏远的地区,这些地区本身的环境管理执法比较薄弱,同时,这些企业也涉及一些民生问题,取缔也有一些难度。”马军说。
相关链接:
环保督查应着眼改变“守法预期”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