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口市交警支队决定,利用一年的时间,对交通秩序进行严管重罚,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九不准”、“八大不文明交通行为”、“七大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六大突出交通乱象”、“五类重点车辆”、“四类严管道路”、“行人三不准”等。经过整治,严管重罚取得了初步成效,市民感受到道路行车相对畅通有序、出行相对方便了。
在我市“双创”工作中,解决“出行难”问题,是提升市民幸福指数最直接、最迫切的问题。客观地说,“出行难”成因诸多,比如道路资源紧张、汽车数量激增、交通线路不合理、管理力度有待提高等,但交通违法行为屡禁不止,是直接原因更不能忽视。对此,一方面要以人为本,坚持文明执法、和谐执法,一方面要严管重罚,切实维护法律权威,维护椰城的文明形象。
受社会舆论与文化的影响,长期以来人们形成了定向思维:交通管理应以教育为主,处罚不是目的的错误观念。处罚不是目的,只是重要手段,这是谁都懂得的道理。被处罚的交通违法者,强调“重在教育”并不可取。我们现在应该理直气壮地说,处罚本身也是一种教育,并且是最好的教育之一。古今中外交通管理成功的城市,基本都是靠教育出来的,是重典之下出来的结果。
实践证明,“严管重罚”才是正道。对道路违法者施以“高压”,用重典、下猛药,才能使其长记性。劝说百次都不抵严管重罚一次的效果,只有让交通违法行为付出巨大成本,违法者才不会轻易重犯;只有通过长期有效的严管重罚,才能让驾驶人和行人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只有通过长期有效的严管重罚,默契才能在执法者和驾驶人之间形成。
严格执法是交通管理永恒的法宝。严格管理对谁都有好处,特别是对交通违法者更有好处。如果抱着侥幸心理,交警经常只是教育了事,就会孕育着更严重的违法行为,就会让更多的交通参与者成为牺牲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