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12日向北京市进行督察反馈。督察组指出,北京生态环保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压力传导不够与工作统筹不足的问题依然存在,一些长期积累的矛盾和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城市环境管理比较粗放。
2016年11月29日至12月29日,督察组对北京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督察认为,2013年以来,北京市累计投入683亿元财政资金用于环境治理,全市燃煤总量从2013年2300万吨削减到2016年950万吨;在全国率先淘汰全部黄标车;加快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采用焚烧、生化等资源化方式处理垃圾比例占到60%。
北京市严查严处群众举报的案件,截至2月底,督察组交办的2346件举报已全部办结,共责令整改企业单位1220家,立案处罚188家,拘留28人,约谈624人,问责45人。
督察组指出,北京市部分基层领导干部在思想认识上习惯把环境问题归咎于客观原因,“谈及大气污染就强调区域外来输入,谈到水污染就强调水资源不足,”对主观原因和自身工作问题认识不足。一些部门履职不到位,如发展改革部门协调落实不力,致使本地发电量不降反增,给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带来被动。部门之间协同不够,如煤质监管分工交叉,市级质监、工商部门互相推诿,2016年均未开展相应工作。
其次是大气环境治理存在薄弱环节。北京本地有重型柴油车27万余辆,车辆冒黑烟现象时有发生。对外埠货运车辆尾气执法检测手段不足,处罚力度偏弱,多按低限处罚,且劝返效果不佳,罚款变相成为“过路费”。有的机动车检测场管理不到位,存在重型车花钱过关现象。部分区域和企业大气环境治理形势严峻。
三是城市环境管理仍然比较粗放。2015年全市206个地表水监测断面中,劣V类断面占比39%;2016年应完成19条黑臭水体治理任务,但截至2016年12月仅完成1条;污水直排或超标排放问题突出,如昌平区北京科技商务区再生水厂建设迟迟没有进展,导致每天约5万吨污水直排南沙河。同时,生活垃圾和污泥处置问题突出。
督察强调,北京市应按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国务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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