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底前全面取消药品加成 我省已有多家公立医院进行医改
海南看病变化大 患者买药少花钱
4月8日起,北京市率先取消所有公立医院药品加成;广东省紧随其后,宣布今年7月1日起,全省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加成。
4月11日,国家发改委要求各级各类公立医院于9月底前全部取消药品加成,除中药饮片外的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为各地明确了“最后时限”。这意味着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的大幕已经拉开。
从2013年5月1日,海南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市县人民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到2016年12月26日,海南省人民医院、海医一附院、海医二附院、省中医院、省妇幼保健院、海口市人民医院、海口市中医医院、海口市妇幼保健院、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海口市琼山区妇幼保健院共11家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海南的医改道路一直紧跟国家的部署。
记者昨日走访了几家已经取消药品加成的海南省省属公立医院、海口市市属公立医院,多位市民表示,买药钱少了一点,住院费用多了一些,住院费有医保可以报销,增加的费用还能承受。
市民
买药钱少了住院费多了一点
今年77岁的胡水香,患有甲亢等慢性病,每3个月便需要到医院买一次药,“我的退休工资是1800元,之前我每次买药的花费差不多1300元,但是这个月我在海口市人民医院买药后,少了差不多两百块”。
很多得慢性病的患者日常服用的药在市面上买不到,需要到医院挂号,找医生开处方,在医院的药房买药。在取消药品加成后,到公立医院买药的费用可减少15%。
“现在省属公立医院的住院床位费已经涨了。”患有支气管扩张的陈女士对记者说,因为病情反复,今年年初她住院治疗后发现,部分服务费价格涨了。“住院的话费用其实是涨了一些,但是有医保可以报销,增加的费用还能承受。”
“提高一些费用后,看上去你看病花的钱没变,但是有些医生再也不用靠给你开一堆莫名其妙的药来增加收入了,既保障了医生的收入,又解决了乱开药的问题,对医生和患者都是好事。”市民张先生说。
医院
取消药品加成后县级公立医院压力大
据海南省人民医院统计,自2016年12月26日取消药品加成后,至今共让利给患者3871万元。
在去年12月26日起取消药品加成的5家省属公立医院,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查、护理、治疗、中医、手术医疗服务价格和部分床位价格1970项,降低检查检验价格11项。
据介绍,由于2006年海南在全省范围对医院的包括CT、磁共振等91个常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下调,平均降幅达到37%。检查费用已经远低于国内水平,目前部分检查项目的价格并没有做调整。改革后,仅X射线和造影等部分项目的费用,提高了38%。
2013年,海南省物价局、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关于调整试点市县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中提到,在试点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30%通过财政补助解决,70%通过调整提高诊查费、床位费、护理费、治疗费和手术费等医疗服务价格予以补偿,其中,诊查费提高50%,床位费提高10%,护理费提高10%,治疗费提高10%,手术费提高15%。
据业内人士介绍,在县级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后,会直接导致医院收入减少,而由于县级公立医院在医疗服务项目上与省属公立医院仍有很大的差距,很难通过提高医疗服务价格达到药品加成销售时的收入水平,导致县级公立医院“压力山大”。
据数据显示,琼海市人民医院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加的收入仅占取消药品加成的39.5%,这也导致这家医院在2015年8-9月亏损了175.7万元。而昌江县人民医院在取消药品加成后,2015年1-9月亏损63.1万元。
药店
生意受影响已下调部分OTC类药价
取消药品加成后,公立医院的药品销售价格是按照挂网采购的中标价,“零差价”销售。对于一些为了省钱,选择拿着处方到外面药房买药的患者来说,直接在医院药房买药并不比在外面的药房买药贵。
在公立医院取消了药品加成后,会不会冲击到药店生意呢?付先生经营着一家药店,由于距离海口市人民医院仅1公里,周边的居民大多数会到海口市人民医院看病后,来他的店里买药。在去年年底,海口市人民医院取消了药品加成后,拿着处方来买药的人少了很多,但对于他的生意影响不大。
“像我这样的个人经营的药店,平时主要是卖一些感冒、发烧、头疼的药,还有一些保健品,处方药我这里也并不多,所以对我影响不大。”付先生说。
但一名连锁药店的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公立医院药品“零差价”销售,对连锁药店存在不小的冲击,该连锁药店的部分OTC类药品价格已经下调。“2010年前后的几年,可以说是民营药店的‘春天’,以前很多人笑着说‘药店比小卖部’还多,但是随着医改的一步一步推进,公立医院药品取消加成后,药店会受到很大冲击。”
对于接下来连锁药店的路该怎么走,这名负责人表示,目前的计划是邀请一些执业医师到药店“坐堂”,让患者可以在药房直接拿到处方买药。再远一些的计划就是制定一些个性化的服务,以后公立医院做不了的事,他们来做。
延伸阅读
为什么要进行医改?
上世纪五十年代,在国家财力不足、对公立医院补助有限的情况,“以药补医”作为一项政策出现。这项政策在历史上对于保障公立医院的运行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由于监管制度缺陷和公共财政投入严重不足,公立医院收取药品加成这一“以药补医”做法,助长了医院趋利倾向,导致公立医疗机构的运行和发展严重依赖药品收入,开大处方、多用药、用贵药现象的发生,加重了市民看病就医的费用负担。
“以药补医”是在新医改以前医院存在的弊端,就是医生在治病的过程中挣到自己的工资,开的药越多、越贵收入就越高(卖的药越多提成就越多),所以就造成了医生为了挣到更多的工资不顾病人的承受能力加价加药,从而就产生了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进行公立医院改革的根本目的就是要破除“以药补医”,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查、护理、治疗、中医、手术医疗服务价格,让医生通过提高能力来提高收入。取消药品加成,把乱开药、开贵药、多开药,扼制在摇篮里,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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