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联合印发了《关于限制购买多套商品住宅的通知》(下称《通知》)。4月14日下午,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南海网记者采访表示,该政策出台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支持合理住房需求,遏制投机性购房,打击恶意炒作、随意涨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稳定市场预期,促进海南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在2016年12月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今年2月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要完善一揽子政策组合,引导投资行为,合理引导预期,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定,既抑制房地产泡沫,又防止出现大起大落。
今年以来,海南省部分市县商品房交易量大幅上涨,尤其是海口、三亚等地房价一度出现过快上涨势头,对海南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
今年2月底,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召集海南省政府和有关市县、有关部门进行座谈,提出了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相关要求。
3月初,海口、三亚相继出台了相关调控政策,有效稳定了市场预期。在此基础上,按住建部和海南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省住建厅等有关部门参照省外热点城市调控楼市的做法,起草了这份《通知》,经省政府同意,于4月14日印发实施。
《通知》提出了限购、限贷、限转让、价格备案、交易资格审核以及合理安排住宅用地供应等措施,有效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同时《通知》提出,各市县可结合当地实际,在《通知》基础上出台更加严格的调控政策,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
《通知》实施后,省住建厅、省国土厅、人行海口中心支行、省网信办等相关部门将密切关注房地产市场动态和走势,加强舆论引导,下一步持续做好政策解读,并加强对各市县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导,落实好市县政府主体责任,抓好文件执行与落实。
同时,省直有关部门将指导各市县继续深入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涉及虚假宣传、违法广告、囤积房源、捂盘惜售、人为制造房源紧张、哄抬房价、不明码标价、违规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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